逛著逛著,逛到了這張圖
https://i.imgur.com/xIOL3St.jpeg
難道精神病+未成年真的人權無敵嗎?
還是漫畫都有漫畫的解法?
有C洽嗎?
作者:
aiiueo (aiiueo)
2024-10-28 17:13:00還有人不知道兒少法跟少事法的威力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4-10-28 17:13:00這部我知道 笨蛋烏龍麵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4-10-28 17:14:00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4-10-28 17:14:00漫畫可以用感化的,現實不行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4-10-28 17:15:00作者:
shengod (shengod)
2024-10-28 17:15:00這作者是誰 是星爆那個嗎
作者: henshin 2024-10-28 17:16:00
司法會保護他的
作者:
ninjapig (oh,ninja!)
2024-10-28 17:17:00理論上要送治療 不過現實你也知道
作者:
TCPai (荒野遊俠)
2024-10-28 17:18:00台灣就是上Buff,國外不知道
作者: henshin 2024-10-28 17:18:00
主流民意的選擇 就吞了吧
作者:
glen246 (-CaT-)
2024-10-28 17:20:00看國家+1,有些私刑風氣更盛行,這種多半活不久
作者:
pmes9866 (沒見過帥哥喔)
2024-10-28 17:20:00完全無法想像他有可能會輸
作者: bhenry1990 (有尾熊) 2024-10-28 17:20:00
免死金牌 還兩面
真的討厭死,中度智障還可以在外面趴趴走危害小女孩,憑什麼...
據說精神病人傷害人的機率比普通人低能否承擔責任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10-28 17:21:00不只無敵,如果嘗試還手,還會被反彈傷害哦!
作者: asdf70044 (A7) 2024-10-28 17:22:00
正常都是無罪的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10-28 17:22:00無敵啊!要求強制就醫啥的,人權團體還會哭夭
作者: Yohachan (ヨハ醬) 2024-10-28 17:24:00
對
作者:
ilohoo (ilohoo)
2024-10-28 17:24:00無敵嗎? 我拿刀捅捅看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惡魔)
2024-10-28 17:25:00呵 犯罪人權團體
作者:
tudo0430 (可愛いは正義であり!)
2024-10-28 17:25:00這種的只能用魔法對付魔法
作者: namirei (哎呀奈米光) 2024-10-28 17:25:00
"據說" "機率" 講機率都是非當事人 機率這麼低就麻煩包容者犧牲一下了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10-28 17:26:00可是懲罰他可以幹嘛 你懲罰他幹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有任何正當性可言嗎
作者: hylio7754 2024-10-28 17:26:00
阿希早就想過這個問題了
作者: pomelolawod 2024-10-28 17:27:00
這個就跟死刑要觀察研究是一樣的 一樣沒什麼用
作者: NoLimination (啊啊啊啊) 2024-10-28 17:28:00
能上新聞已經算稀奇了
國外英美法系的好像可以有判例讓未成年以成人的標準審判,啊精神病還真的無敵,但國外照護體制比較完善。至於台灣喔,人手不足、體制顯有缺陷、司法系統死板,學都學半套,兩個加起來還真的無敵
作者:
SSIKLO (西可洛)
2024-10-28 17:29:004,還可以加上DEI那些BUFF,金身護體怎麼輸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10-28 17:30:00不是說支持犯罪你要懲罰他不能只有以暴制暴這個毫無正當性的理由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4-10-28 17:30:00全世界只有台灣徹底保護精神病和未成年
精神病在法律層面可能無敵啦,但美國時有警察槍殺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的情況,綜合下來也沒這麼無敵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4-10-28 17:32:00以眼還眼哪裡不正當了?因果報應才是法律該有的樣子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10-28 17:32:00之前看一個美國15歲槍殺自己母親,好像就是以成年人下去判的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10-28 17:33:00其實精神病根本不該讓他免受懲罰,應該要嚴格規定只有在確實服藥治療下還發作的才能免責(並改由國家賠償),如果沒有照療程服藥與接受治療,或犯罪後才試圖提出有精神病,那一律視為正常人,該怎麼懲罰就怎麼懲罰才對。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24-10-28 17:35:00同意精神病要服藥 嚴重必須關起來
作者:
giunrz (一條魯蛇)
2024-10-28 17:36:00在台灣就是無敵 一般人被弄算你倒楣
作者:
xbit (神秘的路人甲)
2024-10-28 17:36:00狗咬人罰主人,精神病砍人為何不罰家屬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24-10-28 17:37:00
不爽可以去施壓立委叫他們修法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10-28 17:39:00施壓就能修法?這麼簡單的話也不會硬推廢死了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24-10-28 17:41:00
「大」法官:受刑能力有所欠缺,不得執行死刑我們有大大大法官以前笑不爽推修法,現在修完直接違憲
沒有vs的問題啊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保護加害人用的 受害者的人權直接蛋雕了 現代法律是這樣的
這種要怎麼修法? 未成年比照成年還是精神病比照正常不管哪種不都是過幾年出來再搞一次看要幾進幾出?
作者:
GAOTT (杜鵑)
2024-10-28 17:45:00我知道很多人很想懲罰低機率的東西 我以前也是這樣想的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4-10-28 17:45:00要看法官 不過台灣的法官有很多事績大家都知道人權至上卻反而沒辦法保護正常人的人權才是最可悲的
還是要精神病強制治療?會不會強制治療修一下就違憲?
作者:
GAOTT (杜鵑)
2024-10-28 17:46:00$$$$$$$$$$$$$$$$$$$$$$$$$$$$$$$$$$$$$$$$$$$$$$$$$$$$$$藥要錢 治療要錢 醫院要錢 醫生護士要錢 病房要錢法律界有這樣一句話 任何會傷害到個人的罪犯 放大到國家層面 只剩下成本問題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10-28 17:48:00不用強制治療,但不確實接受治療的就該視為正常人來判刑才對。
作者:
GAOTT (杜鵑)
2024-10-28 17:48:00未成年殺人死刑? 你有考慮過他未來50年貢獻給國家的GDP嗎
本來應該要配合監管機制保護其他人並且也配合療程使其能回歸社會,考慮成本後兩邊都放生讓社會大眾不用開電腦也能踩地雷,還不如通通照正常人判,反正現任制度下他們就是被放棄的人
作者:
GAOTT (杜鵑)
2024-10-28 17:49:00沒有 你沒有我沒有大家都沒有 因為我們是人 不是政府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28 17:49:00
老實說在台灣對法律不滿的都一律建議找8+9和黑道律師不然找民代 市議員施壓解決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4-10-28 17:50:00
有其中一個就無罪了 不需要兩個都有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4-10-28 17:51:00
未成年不用去監獄 是去保護管束上課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28 17:51:00
還有在ptt 脆 巴哈發文爆卦 帶風向 身為受害者不把事情鬧大吃虧就是你自己 就算你犯罪了 法律也會保護你
在美國的話,現行犯攻擊人大概直接被擊斃吧,精神病未成年也不是無敵的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4-10-28 17:52:00
精神病上法院就是無行為能力無罪美國只是會強制送醫而已這邊是資源不足直接省略 放出來趴趴走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28 17:54:00
國家本來就權力有限 現代刑法也是往國家不該侵犯民眾人權靠阿 但民眾能承擔刑罰跑去私下解決就管不了了 法律從來沒阻止你私刑阿
作者:
ks007 (kksskk)
2024-10-28 17:54:004
正常的法治國家未成年是肯定不能死刑,這邊的未成年是指未滿18歲,這是兩公約訂立的,有簽署的國家都會遵守美國那種警察直接開槍打死的另說,走正常法律程序未成年是絕對是不會死刑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4-10-28 17:58:00這麼支持私刑,又不是沒看過尋仇錯人的新聞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28 17:58:00
看情況吧 這阿婆拿剩餘不多的壽命在監獄服刑去私刑殺了侵犯孫女的未成年精神病罪犯 孫女不用一輩子活在陰影之中 孫女能送阿婆吃會客菜 做巧克力 開心念佛 怎麼看都蠻有利的
作者: k798976869 (kk) 2024-10-28 17:59:00
那個不是尋仇找錯人 那是黑道殺手減刑sop說認錯可以減刑他們是專業收錢弄死的說認錯就沒有殺人故意
作者: JohnnyRev (Espejo水天) 2024-10-28 18:02:00
現在監獄設施也越來越完善 阿婆壽命長搞不好能活到能假釋 就是更生人了 多一層buff
為了怕被私刑找錯人的錯殺 先把支持私刑的殺了最保險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03:00說真的也就沒辦法 本來法律的設計就是普遍滿足的通則 不可能因為一個特別壞的罪犯讓其他可能真的因為精神病控制不了不小心犯罪 跟未成年一時衝動但其實本性不壞的人就此人生結束而新聞媒體就是喜歡每次都找特別極端的例子來報導 這樣才有新聞性 大家才想看法律就是這樣 百分之百公平正義是不存在的
這話聽著就挺好笑的 一時衝動不該就此結束 被害者的人生倒是無所謂了 只能自認倒楣 重刑根本不該有減免的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08:00還有一堆罪犯類似貪污犯 真的進去關前都纏訟好幾年了 進去關的時候也老了 又可以因為年齡高有假釋優先權 你怎麼辦?還真的不能怎麼辦 法律就是應對多數罪行的通則 有人就是會成為漏網之虞
作者: haseyo25 2024-10-28 18:09:00
法律就是這樣一堆問題沒在跟上時代修改
現在主要是精神補償和收容措施問題,法律不該照顧死人
作者:
jackas103 (jackas103)
2024-10-28 18:09:00犯行有千百種,判決卻只會有一個。怎麼可能有辦法顧及方方面面的價值和感覺呢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24-10-28 18:09:00不用治療啦 也治不好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09:00我說的犯罪可能是小罪啊 偷拿商店泡麵也算 之前就有一個失智還是精神病阿嬤固定去隔壁店家偷東西我們對它的標準要跟對杰哥去商店偷拿煙一樣嗎?
所以我說的是重刑阿 小罪減免我還信 重刑減免到底是為了誰 每次會起爭議的也往往都是重刑犯 又不是你說的小罪
我之前就有看過一個說法:死刑不可取代的地位就是被害者家屬的復仇感,未來若有一天可以消除記憶,死刑才可以被捨去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12:00幼稚園也常常控制不了自己情緒就大哭大鬧躺在地上打滾 未成年裡面就包含這個群體 假設一個幼稚園小朋友生氣跟同學吵架推同學一把 撞到頭變成植物人 是不是也要跟8+9鬥毆打成植物人一樣標準? 本來就不可能一樣未成年的意思就是他們還沒發育完成可能比較笨 可能情緒容易不受控 所以才有這些不同標準的
我們對於加害者的保障可是比被害者多很多,這樣的雙重buff肯定無敵的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15:00另外未成年還有一個特性 家長老師或是比他地位高的人叫他做
作者:
kkmmking (爐石想上傳說阿!)
2024-10-28 18:15:00是,這就是法治的荒謬之處
作者:
lin8851 (你看我看你看他)
2024-10-28 18:16:00今天那個滿18了不知道有沒有用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17:00所以幼稚園小朋友搶玩具 推同學去撞牆撞到頭死掉 應該要判死刑囉?
作者: Subliminal (撕髮迫害) 2024-10-28 18:18:00
不用幫這種人找理由,他們會去欺負包手的嗎?
你這個case是故意殺人嗎 過失致死成年人都不會死刑了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18:00本來就不可能標準一樣的 即使是殺人也是一樣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4-10-28 18:18:00當天災吧,沒轍。誰叫上層腦子都有問題
要舉應該是幼稚園小朋友拿刀捅死同學吧 這種該不該死 你捫心自問就行了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19:00我用極端一點的例子幼稚園學生就是要跟你說未成年有優待這件事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了
建議各位那麼憤慨快去跟自己的當地立委訴求修法 法官也是照法律判的 你寫唯一死刑他們也不能怎樣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20:00個人覺得重點在於15歲到18歲看起來外表像大人成熟了 大家才每次在那邊嘴什麼未成年如何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4-10-28 18:21:00你該是看了某篇上八卦熱門的吧?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21:00但這個年齡段真的成熟嗎? 我之前去當社團教練教國中生 還在同學打我 他打我 哭哭勒= =真的當場流淚= =外表成為大人 心智上是嗎?
作者:
shaojun (吃漢君)
2024-10-28 18:23:00所以不要再相信司法能幫助你了,小女生去學防身術和帶防狼噴霧在身上比較實在。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23:00我覺得如果要靠近被未成年犯罪問題 可以考慮把所謂成年定義年齡下修 或許是比較合理的做法就是了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4-10-28 18:24:00你要教小孩遇到這種人瘋起來咬他 就算咬死了 也是你贏你可是小孩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8:25:00只是全球應該都是18歲吧 台灣可以看看要不要定義15-18有另外罰則之類 比較合理 不然現在未成年包幼稚園國小 想動是天方夜譚精神病可能也可以分等級 嚴重級輕判 較不嚴重的重判 比起每次一有事件就悲憤一次來得有意義多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4-10-28 18:29:00一堆黑道不是叫未成年頂罪 就罪比較低阿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4-10-28 18:30:00在幼稚園受傷害,要負責的是幼稚園老師……他才是有責任確保安全的負責人。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24-10-28 18:37:00覺得以後會進入大武裝時代 軍備競賽
真貨就當天災…真貨除了監禁或重度體罰讓他本能的身體記住相關行為會被打…不然也沒辦法…但都違反人權。至於假貨…就是提高無上限罰則一併處罰有行政瑕疵的開證相關人員了。
是說 只要讓精神病患必須有個監護人就好了吧 只要精神病患觸法 那麼監護人需連帶責任賠償這樣至於小孩傷害到他人也是 由監護人受罰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24-10-28 18:50:00阿不然想怎樣 人家就生病
作者: kcball 2024-10-28 18:51:00
想到最近那個新聞...
作者:
exyu (yue)
2024-10-28 18:52:00你敢說人家就是生病 那就該抓去精神病院關了叫法院付錢負責啊 不想負責還放任人到處跑 是別人衰小嗎
作者:
orze04 (orz)
2024-10-28 18:53:00找另外一個未成年精神病殺回去
作者:
exyu (yue)
2024-10-28 18:53:00生病不是免罪金牌吧 你真生病就該去治療 不是到處跑 還能傷害人 要不是人沒真的拖走姦殺 是命大 真死了 就不用負責喔啥都是就一個神經病 你體諒 體諒個屁啦!!!!!!!!!!!!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24-10-28 18:56:00誰沒去? 大聲說出來我幫你寫信給警政署長
讓監護人揹太多責任後果就會是監禁患者…本來養這類疾
作者:
z635066 (洋蔥)
2024-10-28 18:59:00主要是防誤判與執法權力的代償吧,精神病證詞基本上無法
作者: leeyeah 2024-10-28 18:59:00
不能說無敵 只能是天下無雙
作者:
orze04 (orz)
2024-10-28 19:03:00那就直接撲殺了吧
作者: bellea70068 (kite700123) 2024-10-28 19:05:00
患者被虐待跟放任患者造成危害 我會選前者
作者:
orze04 (orz)
2024-10-28 19:05:00有人權還不用承擔責任,哪有這麼好的事?
作者:
Ghamu (貓丸)
2024-10-28 19:05:00有些人吃藥就跟正常人一樣 啊藥搞丟牙起來了 這算誰的鍋?
作者:
exyu (yue)
2024-10-28 19:06:00患者被虐待那是另一件事情 而且患者被虐待 虐待者就不用被告
作者:
orze04 (orz)
2024-10-28 19:09:00想想希特勒為什麼會一堆支持者精神病就能輕判,大家只會更仇視精神病,然後輕易的被煽動
作者: comawu (玉樹臨風美男子) 2024-10-28 19:12:00
融入不進正常社會的先關進集中營確實解決了這個問題
受害者家屬任憑人權團體跟法官玩弄,自己愛把選擇權交到他們,事後唉唉叫有什麼用
作者:
orze04 (orz)
2024-10-28 19:19:00你又知道他們的選擇了?
左膠老話 你不把別人當人 有一天別人也會不把你當人但左膠追求人權前是不是該先分清楚 人跟畜生的區別
講得像是你有選擇權一樣 喔 有拉 可以選擇私刑報復
精神病就能輕判,大家只會更仇視精神病?那大家有因為未成年輕判而仇視未成年嗎?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緋羽) 2024-10-28 19:34:00
之前我家附近才有神經病拿尖銳東西隨機刺路人,把一隻眼睛戳瞎
為啥要用問號 難道現在社會對精神病沒有歧視嗎 結果擺在眼前了
我怎感覺大家沒在歧視未成年,有歧視精神病我知道光是找工作,有憂鬱症、躁鬱症,工作機會就要涼了
作者: backzerg (Blackzerg) 2024-10-28 19:40:00
笑死 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在現實社會啦...幹...還真的有
作者:
JamesHunt (Hunt The Shunt)
2024-10-28 19:49:00慰輻部:趕快看看犯人有沒有看動漫,iWIN機器啟動!
作者:
ilohoo (ilohoo)
2024-10-28 19:49:00未成年就很好找工作嗎?
作者: lucky0417 (L.W) 2024-10-28 19:58:00
法律 很厲害吧
作者: s0450336 2024-10-28 19:59:00
在台灣是的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4-10-28 20:02:00難怪優生學...笑
作者: Jeff1989 2024-10-28 20:02:00
精神病一堆假的
作者:
AJhe0924 (A_Jhe)
2024-10-28 20:02:00對精神病患的判刑標準不同就是污名化最大的元兇啊,今天大家都一樣刑責誰還會酸免死buff
作者:
dayinout (day in day out)
2024-10-28 20:05:00少數被歧視不意外,加上還有冒充的讓事情更糟
病得很嚴重又沒在治療的人早就跟我們不在同一個世界了。他們對於觀察到的客觀現象有一套自己的解讀,類比一下就像是一顆球在所有人眼裡都是球體,唯獨在他眼中是正方體。你說這樣的人還會在乎外界怎麼看他們?真正受到歧視傷害的是那些有好好吃藥、努力生活希望早日回歸正常的患者。
我就看過有憂鬱症患者應徵超商被拒絕也不是明的拒絕,就是不錄取這樣的人
作者: knml (法師) 2024-10-28 20:52:00
看要不要私刑,沒有其他方法了,想辦法把自己弄成神經病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24-10-28 21:04:00
通往地獄的路往往是善意舖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