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雖然你們可能也有你們的考量 但是我個人還是反對增設相關條款
: 你們打著改革口號上位 如果言論方面的管制比前任還嚴 很自然就會激起不滿
: 而事實上目前公告內類似的不滿已經很多了
: 你們也不希望抱著服務板眾的想法結果每天就是在拉斷頭台吧
: 事實也證明這條處理的方式與前朝不一 結果造成的影響就是牽連的範圍大得不可思議
: 我認為針對板外人士之發言
: 除非情節嚴重或有鼓勵犯罪之疑慮(例如發出殺害之威脅) 否則並沒有必要特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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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得出來你們的板規制訂是在朝簡化走 不會讓板眾無所適從
: 但在那之前依據舊版規的判定 我希望可以先讓板眾心服
: 另外若之前作出的判決不符合舊板規 有改判的必要 建議你先在舊公告中預告改判
: 不然等到那一長串清單改判完 你們早就被舊公告底下的推文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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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氣是全體板友決定的 只要大家可以接受板規
: 而且新板規也足夠完善 在開放的前提下自然有機會朝更好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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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點是 現在板規上誤踩關於政治相關議題的人很多
: 我會建議讓這方面的規定能簡化並且更容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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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事實上目前關於這方面的裁罰範圍相當寬 還有關於討論板務的部份也是
: 這些部份你們的認定都比之前板主群的標準還要嚴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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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 之前小雨他們可以放著別人在推文中討論板上風氣或是罵他們板皇
: 但他們大多不會加以管制 可是你們看到即使只是討論風氣都算討論板務
這邊我要提出來特別討論
我認為板規是很重要的,有違規就是有違規
現行板規容許討論板務板風的範圍就是在[公告]、[板務]分類中討論
板主群也沒有處理這些部分
然而在其他地方討論很明顯違反板規
我不認為放著違規不管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而我處理違規的原則就是不告不理,如果沒有被檢舉就沒事
可是如果受檢舉,依據板規板主必須處理
這不是板主覺得可不可以放過的問題
惡法亦法,要改變也不是沒有辦法
在BM上面對於板規修正的建議我們都以非常重視的態度去看待
新板規的修訂也在這一個月的案例中持續進行修改
希望可以讓違規標準變得更加明確
我在判決的時候已經盡量讓自己的違規標準依照板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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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由此延伸出的就是更多爭端 在談改革前 造成的爭議就比這些改革帶來的影響嚴重多了
: 關於這部份是另外的問題 我明天有空再開一串跟大家討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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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未必 以前關於板風討論 很多時候舊板主群都會一起跳下來
: 討論板務是板主可以主動介入處理的
: 可是推文裡的人底下一長串的指著板主罵板皇還是啥事也沒
: 甚至在C布宣傳跟板主改選的時候這種風氣達到高峰 這方面的處理基準也沒有變過
: 不然在C布宣傳跟板主改選的時候 舊板主包的肉粽一定比現在你們包的更大
: 以前大家在推文裡面罵板主群沒事
: 然後現在大家在推文裡面罵以前的板主群反而有事
承上,所以板主跳進去一起違規
結果最後變成大家沒有違規
這樣符合法治觀念?
還是因為板主一起跳進去了所以原本違規就變成沒有違規了?
: 問題是以前你們的支持者就是用這種方式把支持你們的勢頭拉起來的
: 你們現在這種搞法 不知道搞掉多少你們以前的支持者......
我的證件可沒有合法化這種手段的言論
我競選的政見裡最重要的只有兩項
1.板主任期制
2.C5政策,讓大家有在板上討論板務的合法手段
其實我一直很希望這些議題可以利用於BM板30人連署的方式帶過來本板
可是目前可以看到大部分議案連本板百分之一使用者的門檻都過不了
板主主動調整板規當然是可以
然而舊板規也是因應板上秩序之需求而制定
在沒有足夠民意基礎的時候我傾向不做任何更動
: 不會 感謝你的回覆 判決有疑義部份再麻煩你們檢視了
不好意思你的原文實在太長了
我等等真的起床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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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罵不罵不是重點
: 問題在於你們實際上等於是大幅修改了板規中沒有明訂的判決基準
: 造成許多情況是以前可以的 你們上任後就不行了
: 結果造成一堆人無所適從 也有許多人趁勢而起以檢舉為樂
同上,因為板規真的這樣寫
前任放過不代表我們應該放過
有人以檢舉為樂也不是我們能控管的
事實上雖然他們努力檢舉,可是他們檢舉的板規條目的確就存在
我不能因為覺得他們是蓄意檢舉就故意放過
這樣是對板規的不尊重
: 你們要表達對前板主群的尊重有的是辦法 但這不是應該靠堆板眾的屍來達成的事情
: 我相信前板主群也是認為他們的管理可受公評 因此並沒有完全管制批評他們的聲音
: 你們若在判決上無法維持一個令人信服的基準 最後也只是親痛仇快而已
其實我們沒有要尊重前板主群的意思((認真
在管理板務上,我只尊重板規
單純只是看到違規就判決
難道這不是一個可以令人信服的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