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現行板務跟4-7運用

作者: bangch (BANG)   2017-09-22 17:22:28
現行板務:
前一篇公告提及由於板主執行判決有雙重標準之疑慮因此在那公告文
之前的檢舉全部算無違規,這點十分合理。
但是在該公告後續寫到
"由於目前相關爭議只有我跟s板主討論勢必不會服人
我希望等到新板主上任後一併討論4-7相關執法標準
並且新的執法標準會公告後執行
在這段期間的4-7相關檢舉文一併統一使用新的執法標準"
這段個人認為十分不恰當。這段時間由於此條規範已明確失去準則,
完全沒有能讓人遵守的標準。個人建議這段期間要馬一律依照"不納入虛
擬腳色"時的準則來判要馬先完全凍結這條板規。
4-7爭議:
個人建議不要再將此任板主增加之新譯一併納到此條板規。
這條規章就好好幹他以前做的事就好。
應該增加一條防黑條款,來重新訂定規則好來達成你"減少釣魚文"的目的。
至於要不要兌現甚麼公投那就是板主群自己該決定的事了,
我自己覺得有辦比較好啦,既然你們覺得自己的判決符合大多數使用者的期待
應該也不用怕不通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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