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4-10 改成這樣就好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8-02-01 01:23:51
4-10 〔散佈版權物違規〕
Ⅰ 於發文、回文、推文中進行改機討論、
推廣或利用非法ACG媒介,....
然後實務上放寬,
新聞文拿掉, 單純出現關鍵字也可以無視,
真正有推廣或利用意圖再辦
ex. 推: 去dx5找
噓: 我都看 eyxy
-> bxlibxli
推: 卡xx又復站了
當然你會說有人會跟你吵 "推廣或利用" 的定義,
但少一分限制, 少一件事
你說這樣會有人想擦邊球?
=> 你可以桶下去, 然後拿舊法條與判決給他看
你說這樣會有人看到一些報導或不經意地討論,
然後去看免錢的?
=> 老實說, 我們不是來這裡當聖人的,
標準符合一般社會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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