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C_ChatBM》板規 2018.03.21版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18-03-21 01:24:17
A.總則
本板 C_ChatBM 用於討論及處理任何有關 C_Chat 板板務用途。
發文預設分類為:檢舉、申訴、申請、板務、建議、問題、組務、站務。
板主得m文受理時去信告知被檢舉人
A-1 [檢舉]:檢舉看板之違規時使用。
於 C_Chat 受水桶處分者,水桶期間之檢舉不受理,
但針對自身之人身攻擊、公布個人資料、私人恩怨引戰等不在此限。
A-1-1[檢舉格式]:每篇檢舉文標題需打出板規及被檢舉人ID
每篇檢舉文以一篇文章代碼為限(檢舉4-4 4-7-4例外)
A-2 [申訴]:不服板主判決時使用。
A-3 [申請]:申請特定文章之發表許可時使用,
依 C_Chat 板規 5-3 5-5 之程序辦理。
A-4 [板務]:討論關於 C_Chat 看板事務時使用,
依 C_Chat 板規 7-1 之程序辦理。
A-5 [建議]:對 C_Chat 板板務提出建議。
A-6 [問題]:要求板主解釋 C_Chat 板板規及判決。
A-7 [組務]、[站務]:轉錄與本板相關之組務、站務公告時使用。
B-1 以下事項違規處罰水桶一周以上,板主可視情況退文。
B-1-1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
B-1-2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B-1-3 發文無關希洽板務者,見 A.總則。
(含轉錄非 C_Chat / 非組務 / 非站務相關板文章)
B-1-4 其他違反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事項者。
B-2 以下事項違規處罰水桶一月以上,板主可視情況退文。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B-2-2 [檢舉]案件,只有板主群/檢舉者/被檢舉者,這三方能回文
其他人回文,視為B-2-1亂板並退文。
B-2-3 [檢舉]案件,只有板主群才能做出判決
非板主群於該文作出判決者,視為亂板水桶一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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