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討論一下這個案子
今天我們都把ID遮起來
這個案子大概會有幾種判法
1.
首先是第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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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被檢舉對象(一個連噓 一個連推)皆違規
因為確實是違規 檢舉人雖然疑似誘導噓文但不表示違規是可以的
將檢舉者認定為"誘導犯罪 再逕行檢舉"的蓄意釣魚引戰
直接將檢舉者以4-7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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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基本上是兩邊各打50大板的判法
板龜為上 比較沒有模糊空間
唯一就是檢舉者可能會給一次口頭警告的機會
並將ID上色(特別留意)
若該ID已經被上色 則直接嚴懲沒有疑慮
2.
這個是當前CASE一開始的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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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檢舉者允許 所以被檢舉者無罪
沒被允許的自然就被判違規
檢舉者不服申訴 板主要求檢舉者應該要避免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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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就是兩邊都輕輕放下的判法
可能是板主群沒有想到還有小組長這種操作
也可能是一種平衡 既然一方這樣判
另一方就不用特地看成引戰 具體我也不明白
從申訴的過程大概可以明白
因為ID已經被上色(特別留意)
才會這樣判
3.
經小組長解釋之後
若判違規 則會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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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檢舉者允許 所以被檢舉者無罪
並延伸解釋讓另一位未被允許的也無罪
檢舉者允許的行徑
因為其過往行為 可以推論為"誘導犯罪 再逕行檢舉"
屬於蓄意釣魚引戰行為 應以4-7嚴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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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將上述兩個判法皆取出對檢舉者不利的一邊
被檢舉者因為被允許以及延伸解釋 所以都判無罪
檢舉者的ID已經被認定上色(特別留意)
所以應嚴懲
而現在就是JS板主選擇了3.
另外兩位板主仍然選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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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其實這個CASE我認為到這裡是結束了
一直癥結在這裡我覺得沒有意義
所以我想問的是
板主群未來會如何看待六花王板友的行為?
是認定為優良板友行為 毫無踏線的疑慮
往後再有雷同事件 一樣會判無違規
還是會以此為鑑
會如同小組長以此ID過往的紀錄
不同的是
這裡已經不只是一般行為 而是包含了本次判決紀錄
來決定是否要用較為嚴格的標準來執行板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