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將版規中的輕小說(N)修訂為小說(N)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2021-10-22 14:06:29
ACGN的N本來就是Novel(小說)而已 但本版卻將Novel指定為輕小說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上上一屆有哈利波特跟金庸雙標的問題
到毛象跟U版的那屆的時候那兩位新版主都偏向直接把N當作小說 所以當版上有人在討論
三國演義的時候4-1也判無違規
當初也有人說開放大家都在討論三國會造成混亂 但之前沒違規 開始陸陸續續有人在討論
三國的時候也沒造成什麼問題
而且目前仍然有許多版友會為了討論小說內容而塞一張遊戲或漫畫截圖迴避4-1
#1LF4XOTB (C_ChatBM)
#1N0aZEHG (C_ChatBM)
雖然年代久遠 但這兩篇舊公告也將網路小說納入本版可討論範圍
許多ACG改編作品也都以小說作為原作基底 而小說不一定僅包含輕小說(獵魔士、沙丘、克蘇魯等)
翻譯小說由代理管道進入台灣時 與日本小說相比也較少被出版社列為輕小說
為避免判斷「輕小說」的標準變成自由心證 建議把版規的輕小說(N)直接改為小說(N)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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