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水桶重審與改判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20 21:53:09
※ [本文轉錄自 DragonBall 看板 #1OWX5ZPP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DragonBall
標題: [公告] 水桶重審與改判
時間: Fri Jan 20 21:32:15 2017
1.lovemusic
本週 lovemusic 因發文提到(公然說謊和怠職)。
而小組長認為公然說謊和怠職還不到人身攻擊,且雖然是L與版主誤會,但以引戰
來罰不太妥當,所以判處水桶和劣文撤回。
然而據查,lovemusic在過去即因違規被前版主依版規五警告一次:
文章代碼(AID): #1GBHLEEu (DragonBall) [ptt.cc] [公告] 更改水桶判決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345131854.A.3B8.html
前一陣子又犯版規五:
章代碼(AID): #1OSxWjxy (DragonBall) [ptt.cc] Re: [問題] 回應這次的新發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3978797.A.EFC.html
依據版規五一次警告二次水桶原則,判處劣文撤回,但因涉及另案,故水桶一個月
照舊。
2.YoursEver
之前YoursEver在推文中提到
[說明] 1. 爭議緣由可見於 DragonBall版, 文章代碼: #1OPTKXNM
2. 本人遭判處水桶起因於以下噓文:
→ YoursEver : 行為卑劣,恬不知恥. 12/30 21:34
被判處水桶一個月,但小組長認為:
使用者YoursEver之用詞雖有不當之處
但此案因程序不正確 組務決定退回懲處
因此組務認定此案並非正式裁罰公告 故此案因與站規抵觸而無效
=====================================================================
也就是小組長認為,Y的用詞雖不當,但我應該按程序發公告才算數,所以本案
退回,但因確實小組長也認為用詞不當,所以今日重新再審一次,仍依版規四水
桶一個月,而因為小組長的重點在於(沒有公告),而不在於Y的行為並未違規,所
以今天重審並補上公告以昭公信。
龍珠版主 gkc 2017.1.20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20 21:55:00
我退回懲處,但有沒有重審必要。視情況而定。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20 21:55:00
就時間點是,(1)gkc先發水桶公告,(2)gkc在組務版被罵,(3)被罵後解水桶,(4)隨後重設水桶.所以就gkc發公告的時間點而言,根本不構成"退回懲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20 21:57:00
你還在做文章喔~我一般多數習慣先打好公告再去處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20 21:58:00
繼續扯謊阿 你多的是先桶 再來補程序的行為更多的是根本連公告都沒有 還真好意思說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20 21:59:00
誰在扯~有些人習慣先打好公告再處理~有些習慣先處理再公告有的沒有公告的是我已經在公告說本篇不另行公告。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20 22:01:00
懶得理gkc這種人,我要去買消夜陪老婆看連續劇了,大家等等見.
作者: HSKAO (^o^)   2017-01-20 22:05:00
給他自己慢慢辯吧 ^^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20 22:12:00
s板主我將會針對此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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