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ragonBall 看板 #1OWX5ZPP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DragonBall
標題: [公告] 水桶重審與改判
時間: Fri Jan 20 21:32:15 2017
1.lovemusic
本週 lovemusic 因發文提到(公然說謊和怠職)。
而小組長認為公然說謊和怠職還不到人身攻擊,且雖然是L與版主誤會,但以引戰
來罰不太妥當,所以判處水桶和劣文撤回。
然而據查,lovemusic在過去即因違規被前版主依版規五警告一次:
文章代碼(AID): #1GBHLEEu (DragonBall) [ptt.cc] [公告] 更改水桶判決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345131854.A.3B8.html
前一陣子又犯版規五:
章代碼(AID): #1OSxWjxy (DragonBall) [ptt.cc] Re: [問題] 回應這次的新發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ragonBall/M.1483978797.A.EFC.html
依據版規五一次警告二次水桶原則,判處劣文撤回,但因涉及另案,故水桶一個月
照舊。
2.YoursEver
之前YoursEver在推文中提到
[說明] 1. 爭議緣由可見於 DragonBall版, 文章代碼: #1OPTKXNM
2. 本人遭判處水桶起因於以下噓文:
→ YoursEver : 行為卑劣,恬不知恥. 12/30 21:34
被判處水桶一個月,但小組長認為:
使用者YoursEver之用詞雖有不當之處
但此案因程序不正確 組務決定退回懲處
因此組務認定此案並非正式裁罰公告 故此案因與站規抵觸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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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小組長認為,Y的用詞雖不當,但我應該按程序發公告才算數,所以本案
退回,但因確實小組長也認為用詞不當,所以今日重新再審一次,仍依版規四水
桶一個月,而因為小組長的重點在於(沒有公告),而不在於Y的行為並未違規,所
以今天重審並補上公告以昭公信。
龍珠版主 gkc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