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C_Chat板主群之永久水桶判決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3-24 01:38:11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 另外 關於這件申訴案本身 有件事情我希望板主能給予協助
: : 那就是希望板主能詳細說明
: : 申訴人oz5566所被判處違規的那些案件當中 涉及加重判定以及累計水桶的部分
: : 當中每個加重判定以及累計水桶 是分別對應哪些板規以及判斷所做出的
: : 事件當初
: : 我原本還以為是這次的五個水桶 加上前面的兩個水桶
: : 共七個水桶以及加重判定才累計至永久水桶
: : 但是詳細閱讀案件經過後 我發現這次的五個水桶 全都是永久水桶
: : 也就是說 根據這篇說明 這次的申訴人oz5566 實際上是被判五個永久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Ooyzzwy (C_WorkBoard) [ptt.cc] Fw: [附02] #1OjJPhaW (C_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489751933.A.EBC.html
: : 因為原本的說明較為簡略 有些部分的加算方式
: : 即使是當事人以及其他板主與我 亦未能清楚明白
: : 故希望板主能協助釐清 以協助此案之審理
: : 感謝板主的配合
: 在這邊先對本板判決之程序進行說明
: 本板判決基本上是由板主群多數決決定
: 所以除了先前PP板主請假造成我一人判決之情形外
: 所有判決皆為板主討論過後之決策
: 本案件之最後結論的確是這次五個水桶加上前面的水桶紀錄
: 共七個水桶與加重判定才累計至永久水桶
: 而附件02之內容為本人對於本次案件的意見
: 我對判決加重之加重原則如下
: 1.依照板規,三次以上直接水桶往上提升一級罰則
: 2.由於oz5566係為短時間連續違反同一條板規,且先前已有相同板規之違規紀錄
: 故視為蓄意犯,酌情往上提升一級罰則
: 3.由於oz5566為板主參選人,核定其具參選資格時尚未有上述五個水桶
: 所以一開始無法否決其參選權
: 然而該使用者於當選板主後連續違規,我認定該使用者既為板主候選人
: 卻公然違反板規,應當再加重處分
: 故判定罰則往上加重三次處分
: 依照板規,案件違反之板規依序為
: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7-6轉文引戰
: 水桶一個月、 水桶一個月、 水桶一個月、 水桶一個月、 水桶三個月
: 結合加重處分
: 原處分 加重一次 加重兩次 加重三次
: 水桶一個月 => 水桶三個月 => 水桶一年 => 永久水桶
: 水桶三個月 => 水桶一年 => 永久水桶 => 永久水桶
: 故我最後認定判決應為
: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5-6發文引戰 7-6轉文引戰
: 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 永久水桶
感謝回覆 這些當中我希望確認的
就是板主回覆"加重原則"當中的第二條
"視為蓄意犯,酌情往上提升一級罰則"
以及第三條
"板主候選人應當再加重處分 故判定罰則往上加重三次處分"
這兩個部分 分別是依據哪個板規所做出的決定
因為板規第九章中有罰則累計加重的規定
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直接提高罰則層級的規定
因此想知道這部分是依據哪條板規作出的判定
另外第一條的"三次以上直接水桶往上提升一級罰則"
如果這條單獨運作 就是累積滿三次水桶後 會直接跳一級罰則?
也就是說 如果不論第二.三條的情況
假設以一個月的水桶為單位 累犯計算的情況就是
一個月 一個月 三個月 三個月 一年 一年 永久
也就是說
一個月的水桶犯滿七次後 直接永久水桶?
另外想搞清楚的一點是 這條規定中的累計方式
是從你們任內開始累計 還是你們就任之前的水桶次數也計入計算?
: 以上是我在討論時的意見
: PP的部分剛剛我有打錯,等等補上正確版本= =
: 以上幾點說明,望群組長詳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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