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判決不當 #1W0nd8w7 (C_GenreBoard)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1-27 11:21:06
※ 引述《hay955940 (hay955940)》之銘言:
: 由於小組長認為4-4之解釋權在於版主
: 故此希望C_CHAT現任版主協助說明以下幾點
: 1.
: 請C_CHAT現任版主,提供版規4-4過往判例,
: 希望能有達標與未達標的判例作為參考
此案當事人在34分鐘發表4篇文章,經an94mod0, jschenlemn認定違規
整理近五起針對短時間連續發文的判例:
#1VxMC6_s (C_ChatBM)
66分鐘內發表6篇文章,經redDest、an94mod0、jschenlemn認定違規
#1V_SVcMw (C_ChatBM)
60分鐘內發表4篇文章,經an94mod0、jschenlemn、dragon803認定違規
#1VukUXm5 (C_ChatBM)
6小時內發表9篇文章,其中12/23 13:32至14:33 60分鐘內4篇
經an94mod0認定違規; redDest、jschenlemn認定無違規
#1VdEaeGh (C_ChatBM)
1天7篇,10/30 10:57至12:54 120分鐘內發表4篇文章
經redDest、an94mod0認定無違規
#1VdCNZkH (C_ChatBM)
1天7篇,10/30 15:41至16:45 64分鐘內3篇
經redDest、an94mod0認定無違規
: 2.
: 請問C_CHAT版規4-4對於洗文的認定是否有明確的規範
: 例如是多久內發幾篇文? 又或者是內文相似度需多少以上?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板規本身無明確規範,三位板主可能有各自的想法
但我個人的認定是有明確標準的
一小時內不得超過3篇
且此條無授權板主根據文章品質或主題相似度而變動違規標準
: 3.
: 若板規無明確規範,
: 請參與認定的板主說明認定申訴人洗文之依據
依前述標準執行
: 全文轉知
: C_CHAT版主群 redDest/an94mod0/dragon803/jschenlemn
: 與
: C_GenreBoard組長群 Rainlilt/houseman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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