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最近老媽告知我因為我工作穩定了,年紀36了,也沒老婆小孩要顧,所以高雄透天剩餘房貸必須以後我負責(我是獨子)
我先自介家庭一下,一家四口(我、智能不足妹妹無工作能力,爸爸早就退休,老媽前陣子把大陸生意收起來,現在做訂單仲介抽傭金(當然沒以前賺)
個人財務狀況及工作:
高雄某國營雇員常日班年薪65萬(還會成長)
郵局定存150萬,存股金融股30萬,身上現金20萬
各人無車貸及保險費負擔
房屋現況屋齡25年,市區四房透天當買價880萬,前六年有出租學生,但今年客廳地板冒出大量水,抓漏公司也找不出原因,初判是隔壁鄰居的牆增建過來完全佔光防火巷空間,未來有一埸民事官司要打
個人想法這屋子租不出去,也住不了人,更不好賣,這房貸是否該繼續繳完?
如果要快快繳清,我打算請調到現場單位輪三班多賺了,並解開定存存金融股,另外我沒什麼專長也不知道有什麼副業可以做?跑熊喵?
我未來好像困難重重,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