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goma (兩津)
2014-07-31 07:01:05※ 引述《Chengheong (Hohlolang)》之銘言:
: 我的學生母親是天主教徒,因為配偶外遇而離婚,結果不能領聖體。
: 我是新教徒,在新教教理中,不可能因為配偶外遇而離婚,結果不能領聖餐。\
: 因為錯誤是對方外遇造成的。因為是學生家長,所以不方便問細節。
雖然天主教規定了很多事情,但總是有留一些人性在。
離婚不得領聖體,沒錯,但如果有「被害者」,
也就是「不是出自自己的原因而離婚者」。
或是「因為對方對自己的不忠或暴力相向而離婚者」,
我問過神父,得到的答案是「照樣可以領聖體」,因為這不是自己的錯。
畢竟是因為有著無法在一起的理由,才不得不分開。
但如果是一般的離婚狀態,
則需要雙方都到教會接受寬免,且雙方得同意對方離婚,
由教會內的法庭予以公證,過程相當繁複。
但天主教的神父有的是太謹守教條,
或是保守的估計雙方離婚原因,所以自己作了決定不得發放聖體,
那就...只好再往上尋求教會內的協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