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作者: Ivangelion (對禰殿宇的熱誠把我耗盡)   2014-09-05 13:19:28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推 AlbertSpeer: 抱歉閣下 您沒標明不准我推回文 所以我就推了 09/04 21:21
: 你之前的推文已經表明你知道你自己違反版規,並表示如果被水桶沒有異議
: 我本來還覺得你是個爽快的人
: 現在你看到版主刻意袒護你,就開始仗著版主欺負人
: 不虧為一個天主教徒
我到底在袒護誰?
你從頭到尾都沒有在本板的任何一篇發文中,
明示 AlbertSpeer 不准回你文或推你文
我是要用那一條辦他?
A 大主動請示板主水桶他,問題是他又沒有違反板規
我為什麼要水桶他?
: → Ivangelion: 經查,AlbertSpeer 推文並未觸犯刑法公然侮辱與誹謗罪 09/04 23:23
: → Ivangelion: 檢舉駁回。不服判決請至組務板申訴或至地檢署提告。 09/04 23:24
: 真是標準的回答,看來你們是刻意要袒護自己人,就算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要袒護到底
:
: 不過我的檢舉就是要凸顯這點
: 當然我也不會再笨到去組務檢舉了
: 大家也知道組務都是你們自己人
: 就是那個同性戀組長管轄的
Sitos 什麼時候出櫃了我怎麼都不知道,
或者他又什麼時候變成天主教徒了?
或者你認為我認事用法不公不義,也可以去地檢署提告,
請專業的檢察官看這樣構不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啊。
: 在前一篇檢舉文中我就已經問過你是不是要每篇文章都註明禁止回文
: 後來我也表明是用寄信的方式告知
: 這是根據之前#1CQ6reWU 版規二的執行標準處理
: 相關證據我都已經保存了
: 雖然你可以說有新版規,但是新版規的版規二與舊版規看起來是一樣的
              ~~~~~~~~~~~~~~~~~~
哪裡一樣?
: 同時你們也沒有註明舊的版規二執行辦法已不適用(就是沒有公告廢止)
: 在上一篇的檢舉文中,我已經清楚表達是用寄信告知
: 但是沒有人回答說這樣的方式已經不適用
問題是你根本沒有寄這種信給我!
再者你這麼會看法規,那你一定也發現到新板規 §2 VII
特別寫明要於「本文」中明示某 ID 禁回,
跟舊板規執行辦法是寫信跟板主說的執行辦法不同。
而且,舊板規本文完全沒有這部分的規定,
而是另闢一篇執行辦法來說明,且該規定和舊板規有同一效力;
但既然現在新版規已公布施行,
且已在新板規本文中將該規定寫入並指明不同的適用方式,
則自然是以寫在新板規本文中的適用方式為準,
舊板規的部分自然停止適用,應不需特別公告廢止。
如果你是只寄信給前任板主而現任板主並不知情,
則在前任離職而今新板規又公布施行後,
也自然是以新板規的適用要件為準。
另外,既然板規規定是寫「本文」,
應不包含在同一篇文章中回應推文部分之後新增的「回文」。
還有,你的討論態度可以好一點嗎?
修改板規而使板主不再主動審查板友的發言後,
不代表肆無忌憚地不尊重別人就是正當的。
你身為世上真正基督徒、信仰純正基督教的代表,
自然應該要用比信大淫婦之人更好的態度來和他們對話才對,
而不是反倒讓人有錯置之感。
一副自己就是對的,別人就是錯的,
而且別人一定不公不義,別人就是信大淫婦宗教,別人只會袒護自己人
難道天主教徒不曾因為你的檢舉而被處分過?
或者別人檢舉你,亦不曾被駁回?
這樣到底要如何才能有建設性的討論,而非淪為浪費時間的筆戰?
你只會檢討別人的態度,那你怎麼不檢討一下自己的態度?
如果你是懷著善意來此和大家誠心討論,別人怎麼會攻擊你?
又或者天主教徒在你眼中這麼不堪,你為何又要來本板?
現在是別人只要看到你 ID 就只會感到不舒服,因為從你歷來的發言
只讓人感受到惡意而已
這不禁讓我想你在現實世界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難道你看到天主教徒,也會當面跟他用在網路上一樣的態度
只會一味酸人、指責人、批評人、披頭就罵對方信大淫婦
對其他有和自己不同意見的人也是用類似的方式
這樣誰還願意和你相處?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4-09-05 14:20:00
支持版主! 這一番話說的太讓人痛快!
作者: AlbertSpeer (德國軍備部長)   2014-09-05 14:22:00
大推!!!
作者: fomo77 (餓肚子還是換一條褲子)   2014-09-05 14:53:00
一開始也是因為態度問題,覺得不舒服,但是U大跟C大討論的態度,讓我改觀很多,其實他懂得很多,但是我們無法從字句中感受到確切的態度,所以過程中可能產生誤解,而老實說,某些回覆過也實在過激了...最後成了惡性循環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4-09-05 20:54:00
爆炸
作者: AlbertSpeer (德國軍備部長)   2014-09-05 21:22:00
版主英明
作者: coldstar (雲昇)   2014-09-06 07:18:00
推版主
作者: chigi1975 (Agatha)   2014-09-06 22:32:00
請還給天主教版乾淨的版面~~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4-09-07 07:51:00
支持 and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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