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投 FAQ

作者: Ivangelion (對禰殿宇的熱誠把我耗盡)   2014-09-03 11:48:22
都沒人對公投有意見阿...
大家可能沒心思看條文,我直接寫個 FAQ 好了...
有意見歡迎提出~
目前公投法只是草案還未正式公告施行,所以隨時可修改。
看 FAQ 時可對照網頁板的公投法一起看:
http://www.ptt.cc/bbs/Catholic/M.1401031184.A.C61.html
Q1. 我可以對哪幾種公投進行提案?
目前的公投有底下這三種:(第 2 條第 2 項,簡寫為 §2 II)
1.板規的修訂,包含:
(1) 修改板規、
(2) 新增板規、
(3) 否決板主最近修改的板規。
2.罷免現任板主。
3.另外選新任板主只能由現任板主提出公告,於現任板主的任期即將屆
滿(兩年一任,新板規 §10 I)或有板主被罷免時舉行(§2 III)。
Q2. 所有 PTT 的 ID 都能在天主教板舉行公投嗎?
不能。只有曾在天主教板按照自介範本寫自介文的板友才有公投的資
格(§1)。這些板友稱為「天主教板成員」,且只有在公投程序開始
的 7 天之前寫過自介的,才能參加該次公投。
Q3. 公投有哪些步驟?
公投程序包含了「提案」、「連署」、「公告」和「投票」。
1.首先要發表文章進行「提案」,向大家表示想舉行公投,標題分類要
寫為 [公投](§2 I)。基本上跟公投有關的文章,文章分類都得寫
為 [公投],方便日後板友搜尋文章。
2.提案後,若想順利舉行投票,就得先通過「連署」的門檻。
(1) 連署方式就是在提案文底下推文(§3 I)。針對第一種公投(
板規修訂),門檻是 5 票;針對第二種公投(板主罷免),門
檻是 10 票(§3 III);而第三種公投(板主選舉)則不須連
署。
(2) 注意,連署期間為 14 天(§3 IV),且只有天主教板成員才
能推文連署。
3.連署通過後,板主會「公告」即將舉行公投。前兩種公投的公告期間
為 7 天,而第三種板主選舉的公投公告期間為一個月(§5 I 和
§4 I)。
4.公告後就開始正式的「投票」程序了。投票會進行 7 天。投票結束
後,第一種公投(修訂板規)的通過門檻為 1/2(同意者佔總投票人
數 1/2 以上),第二種公投(罷免板主)的通過門檻為 2/3,且總
投票數不應少於連署人數(§5 II ~ IV)。
Q4. 選板主有哪些特別規定?
1.選板主分成現任板主全部卸任,或至少一位現任板主被罷免時兩種板
主選舉。以下就現任板主全部卸任時的選舉程序做說明。
2.現任板主應該在卸任前兩個月發表選舉板主公告,公告期間為一個
月(§ 4 I)。例如若現任板主將在 11/15 卸任,則應該於 9/15
發表選舉板主的公告。
3.公告期間一個月內,想選板主(現任板主亦可)又符合參選資格的,
可以發表參選文,和另一人搭配參選(§4 II)。參選資格限於上站
次數 200 次以上,且文章數 200 篇以上(註 1)。主參選人並應於
參選前 30 日,曾於天主教板發表有效文章 20 篇以上(§4 III)。
4.於一個月公告期間內無人參選時,現任板主應該要延長公告期間,至
有天主教板成員參選為止(§6 I)。
5.公告期間過後,就開始新任板主選舉。某組候選人的當選門檻就是投
該組候選人的天主教板成員,占全體參與投票的天主教板成員的一半
以上,此時得票數自然會比選「皆不同意」選項的票數還多(§6 II)。
6.如果沒有任何一組候選人的得票數超過當選門檻,則應該進行下一輪
板主選舉。每輪選舉要間隔七天,而這七天內開放其他天主教板成員
登記參選(§6 VII),而候選人也可以聲明退選(§6 VI)。
Q5. 那現任板主被罷免後,有哪些不同於現任板主任期屆滿卸任要選新
板主的選舉程序呢?
1.至少一位現任板主罷免之後,現任板主應該在三天內發表選舉板主公
告(§4 I)。
2.如果只有一位現任板主被罷免,那麼板主選舉就只應選一名,想選板
主的天主教板成員可單獨參選(§4 VI)。
註解
1. 這是 PTT 國研院當板主的站規,見 AboutBoards 板精華區 z-4-2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