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64073139/
偶然看到此文。只轉其中有關的一部分,加以分段:
宗教裁判所長期遭到汙名化,被愛倫‧坡之流的新教文學家和伏爾泰之流的啟蒙思想家污
蔑成權慾薰心的心理變態者。
然而在真實的歷史上,大多數教會法官比封建領主和普通鄉民更博學、更仁慈、更審慎、
更少狂熱和偏見。教士法官一般接受過《聖經》和《查士丁尼法典》的訓練,具備在基督
教世界各地的行政經驗。他們更有可能是開明的世界主義者,無奈地糾正野蠻鄉民的偏見
。
甚至宗教裁判所的起因也不是新教徒和啟蒙者所說的那樣惡劣而自私,他們的部分初衷其
實是救出遭到錯誤指控的異端分子。領主和鄉民的宗教知識少而偏見多,容易將言行怪癖
的同胞誤認為思想有問題。這些假異端分子如果沒有得到宗教裁判所的教義專家甄別,多
半就死定了。更不用說,羅馬法在技術上的精練和高效不是習慣法所能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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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只是宗教裁判所,十字軍、贖罪券、獵巫、「黑暗中世紀」等等世人習慣用來抹黑
大公教會的事,很多都是誇張甚至歪曲的。不由得長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