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信經
185.
誰說「我信」,就是說「我誓守我們所相信的」。
信仰的共融要求一種標準的信仰語言,把所有信徒團結在同一的信仰宣認內。
186.
在起初,宗徒時代的教會,就採用一些簡短而標準的條文,表達並傳授自己的信仰。
其後教會也很快地把自己信仰的主要內容,
編成條目分明且有系統的綱要,特別給洗禮的候選者使用。
聖濟利祿‧耶路撒冷,《慕道期甄選者的教理講授》:
信經並非按照人的意見而寫成,
而是按照聖經的重要內容編寫而成的完整信德道理。
就像芥菜的種子,在一顆小小的籽粒內蘊藏著許多枝幹。
同樣,這個信仰綱要,也包含著所有蘊藏於新、舊二約內真正虔敬的知識。
187.
這些信仰的撮要稱為「信仰的宣認」,因為它們總結了基督徒所宣認的信仰。
它們也稱為「我信」“Credo”,因為「我信」是這些撮要的第一個字。
它們也稱為「信經」“Symbolum fidei”。
188.
希臘語“symbolon”是指一件被折斷之物件的一半(例如一個印章),
給人當作一種辨認的記號。
被折的部分用來重新併合,以確定擁有該物件者的身分。
所以「信經」是信徒間彼此辨認和共融的標記。
其後“symbolon”也解作蒐集、收藏或摘要,
故「信經」也是主要信仰真理的集成。
由此可見,它構成了教理講授的首要和基本依據。
189.
首次的「信仰宣認」是在領洗時舉行。
「信經」最初是洗禮時所用的信經。
因為洗禮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瑪 28:19)而施行的,
在領洗時所宣認的信仰真理,是根據它們與天主聖三的關係而編排的。
190.
因此信經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論述天主聖父及其奇妙化工;
第二部分論述耶穌基督及救贖奧跡;
第三部分論述我們聖化的本原——聖神。
這些就是我們(洗禮)印記的三章」。
191.
「這三個部分雖彼此相連,卻各不相同。
根據一個多次由教父們引用的比喻,我們稱它們為條文。
因為正如我們的肢體是由某些關節加以區隔和分的,
同樣,在信仰宣認方面,以條文一詞稱我們以特殊和不同方式該信的真理,
也是理所當然的」。
依照一個由聖安博所證實的古老傳統,
當時已習慣把信經分為十二條,以宗徒的人數來象徵整個宗徒的信仰。
192.
在不同的世紀中,曾出現許多形式的信仰宣認或信經,以回應不同時代的需求,
有宗徒時代和古老教會的信經、
〈任何人〉信經也稱聖亞大納修信經、
某些公會議(托利多,拉特朗,里昂,特倫多)
或某些教宗的信仰宣認:〈達瑪甦信經〉或保祿六世的〈天主子民信經〉(1968)。
193.
教會生活各階段的信經,沒有一篇可被視為已經過時或無用的。
由於信經是從信仰引申出來的不同撮要,
它們今天仍協助我們去達到和深化永恆的信仰。
在所有的信經中,下列兩個在教會的生活中,佔著極特殊的地位:
194.
宗徒信經。
所以有這樣的名稱,
因為它很合理地被視為宗徒信仰的忠實撮要。
它是羅馬教會古代的洗禮信經。
它的偉大權威是來自這個事實:
「它是羅馬教會所持守的信經,
此教會由宗徒首長伯多祿坐鎮,並在此帶出共同宣信的方式」。
195.
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它有很大權威,由於它是最初兩屆大公會議 (325 及 381)的成果。
它至今仍為東西方各大教會所共用。
196.
我們將按照宗徒信經去陳述信仰,
因為這信經可說是代表「羅馬最古老的教理」。
不過在陳述時,會經常參照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作為補充,
因為在許多方面,後者較為明確和詳細。
197.
就像我們受洗那天,當我們將整個生命委身遵守「教理的規範」時那樣,
我們該接受表達信仰的信經,這信仰賦予生命。
以信德去誦唸信經,就是與天主,父、子、聖神共融,
也是與整個的教會共融,她傳給了我們信仰,而我們則在她的懷裡信從:
聖安博,《信經的解說》:
這信經是一種精神的印記,是我們內心的默想,是常在的守護者。
它確實是我們靈魂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