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火車站前面左手邊的兩條斑馬線
雖然現在因為最近一邊道路在整修 鋪柏油路
斑馬線斷掉一半
可是就算是之前斑馬線還完整的時候
行人過馬路仍然要一邊過 一邊讓路給不用兩段式的車子
變成就算是綠燈
同邊的行人和車子一起在路上行走的現象
不知道我這樣形容有人聽得懂嗎...><
覺得這樣的交通規則好危險
雖然因為這樣我有時會走地下道
但是地下道空氣不太好
我想請問這樣人和車子一起過的現象是合乎交通規則的嗎 ??^^
作者: Bacon346 (阿培根) 2016-09-29 19:21:00
T字路口不是都這樣?
此等設計是建立在駕駛[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的法規上基本上警察可以執法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駕駛人有些縣市火車站前也有類似的做法
作者: joekenny18 2016-09-29 20:16:00
基本上我沒看過嘉義因為不讓行人被開罰的 自求多福吧
作者:
starcow (JACK)
2016-09-29 20:33:00走地下道,比較安全
作者:
lf339 (Ezio)
2016-09-29 21:09:00身障人士一定要走斑馬線我上次禮讓還被後車按喇叭………那個路口酒廠過來,不能迴轉,還是一堆違規根本還是禮讓行人,不用增加任何硬體設施
作者:
SSDing (ssd)
2016-09-29 21:42:00我上次上市府陳情,回覆我會加派員警執勤
作者:
rossleu (很多地方要去)
2016-09-30 09:13:00紅的明顯,我過馬路,會拿手機錄影然後直接走進警察局,TMD一堆腦殘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