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入] 路上騎著紅色機車好心的阿姨 感謝!!

作者: AAAA1020 (mussessein)   2017-06-26 01:04:13
大家好
第一次用電腦PO文
若有排版問題或是違反板規
麻煩各位大大提醒惹!謝謝!
以下正文
今天開開心心跟朋友約嘉義市見面
坐上我可愛小100
噗噗噗的騎出去
正在高鐵大道上會經過那兩個高高的陸橋
竟然發現我的油表指針在最底
真的是超級底
我整個崩潰阿
是說有經過的人就會知道
過了那個橋
就有美好的加油站
我一心期盼著讓我到加油站吧
(我真的沒有油表這麼底過)
呵呵
結果竟然我在第二高峰處
沒有油...
也是該感謝 還好不是在第一個高峰處就...
好吧 我就這樣慢慢溜下橋
就在我絕望的慢慢移動之際
登登登!!!!!
一個騎著 紅色機車(應該是125)的阿姨
(好像是穿粉紅色上衣 然後有澎澎裙 車上載著臉盆)
停在我前面 問我怎麼了
我跟她說我沒有油了
她就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一瓶寶特瓶
毫不猶豫的把水倒光
然後說 我去加油站裝油回來給妳
你在這裡等!!!!
阿姨整個人在發光啊!!!
後來阿姨回來
也沒跟我拿錢
還要我慢慢騎
真的很不好意思
整個想媽媽了(哭
謝謝妳 好心的阿姨
人間處處有溫情~~~
真的謝謝妳
以後在路上如果看到有人沒油
我也會去幫忙的!!!(機車開始放寶特瓶 笑)
再次感謝~!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1:10:00
我先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6-26 01:16:00
阿姨人滿好的XDDDD
作者: ibuka (ibuka)   2017-06-26 01:20:00
這個時間點,你有看一下有沒有腳嗎  怕
作者: q770219 (鴨子)   2017-06-26 01:23:00
1F為什麼要噓?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1:26:00
一路順暢飆90不是超速的意思嗎騎車請小心一點
作者: q770219 (鴨子)   2017-06-26 01:31:00
https://goo.gl/V2tY15 時速90不會被拍到嗎?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1:48:00
板歸竟然沒明文規定文章內容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不知道你是PTT新的使用者還是開個分身在發文在這邊跟你宣導也呼籲所有人,這類的違規我是不會先警告才刪文的說老實話我比較顧慮到別人的安全,畢竟會酒駕會超速的大多是無辜人遭殃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2:30:00
噓樓上,不就個形容詞有什麼好認真,重點不要亂畫啊啊我可以把票抽出來嗎?QQ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2:37:00
他原文就表示他在路上騎90阿,什麼叫有什麼好認真那什麼是值得認真的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2:41:00
我今天也超速好幾次,這樣也要刪我文嗎?噢,還有剛剛夜騎不小心紅燈右轉跟闖了幾個紅燈。出門前還喝了點酒。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2:43:00
如果你發了一篇這樣的文,有不刪的理由嗎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2:51:00
你都說版規沒有明訂了,那你有啥刪的理由,等你改好版規再說,原po明明就只是形容一路暢通,還要被你開頭噓,還這樣說,這樣我覺得是文字獄了,跟之前被罷免版主的三寶事件超像啊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6-26 02:52:00
呃,他做這樣的事的確犯法,但沒有違反版規吧?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2:53:00
對阿沒有違反版龜,所以我才說板歸應該要加上去你去看各大版有哪個版允許討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的文章內文提到違反法律的事情而被刪除,如果算是大家都覺得這是文字獄,我會跟其他版主討論,也會跟版友討論不過就目前我的認知,違反法律的內容被刪不算文字獄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2:56:00
請問這篇是在討論違法嗎?只是形容趕著進市區,碰巧沒油,遇到溫馨綠豆好心幫忙,本來一樁美事,卻被挑骨頭。這啥毀?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6-26 02:56:00
法律也禁止投票期間拉票啊,怎麼那時候你就覺得不妨礙啊版規沒說。
作者: Akiko (with cats)   2017-06-26 02:57:00
那整個Law板都要砍了吧…全板都在討論違法的事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2:58:00
法律有禁止PTT投票期間禁止拉票的話歡迎你告我另外這件事如果是我反應過度我會檢討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6-26 02:58:00
法律也沒有禁止人家在PTT上說他超速啊。有這條嗎?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7-06-26 03:01:00
結果都是誤解,包含誤以為車上的時速錶不是快樂錶 XDDDD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3:01:00
原po我真的不是要噓妳,可是我看到“歡迎告我”,我笑了
作者: sq0066 (哈囉)   2017-06-26 03:24:00
雖然超速是不對的,但有必要這麼小題大作嗎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3:30:00
歡迎大家評論我這算不算小題大作,另外mo版友上面那個舉例,如果被刪的話也算不算是小題大作或是大家覺因為超速是輕罪,內文不小心提到也無傷大雅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03:35:00
下面有一篇超速照相機的,若依照您的標準記得一起刪。
作者: q770219 (鴨子)   2017-06-26 03:38:00
我還以為我來到八卦板,看到關鍵字先噓,違規關鍵字就告知原PO修文就可以了,文章的主旨與內文都沒有提倡違規行為啊~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3:52:00
樓上建議我收到了
作者: q770219 (鴨子)   2017-06-26 04:01:00
想不到大家都是夜貓子,該揪吃早餐!(誤)
作者: SHaNtoNe (維維力)   2017-06-26 04:08:00
好奇怪 …超速本來就不對 若還大剌剌在這邊講不知反省好像也不太對? 10次車禍9次快 若真出事再怪超速的人…有用嗎?
作者: asparagus (蘆筍伯)   2017-06-26 04:30:00
說文字獄太嚴重,但看到把自己當成是警察的新板主還滿無言的@@提醒一下就可以了,非得這麼酷吏嗎?推文的板友也只是提醒文章的重點是什麼,這樣也要被新板主當成在討戰,是我走錯板了嗎?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7-06-26 06:34:00
那只是交通違規不是違法好嗎那假設違反更高層級的中華民國憲法規範的呢XD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7-06-26 06:39:00
新上任作法太強硬不好吧?是否可以先寄信勸導改進,若不改或累犯再處理?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6:49:00
從參選以來,對任何批評我都是採接納的態度
作者: C1219317 (Toro)   2017-06-26 06:49:00
阿姨好帥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26 06:50:00
所以我當然與其他版主討論也會調整管版方式不過蘆筍老兄是指我這樣管不算文字獄但是警察、酷吏嗎怎麼好像沒有比較好XD另外鬼1234說的沒錯,是違規不是違法
作者: Rain (Rain)   2017-06-26 07:29:00
戰神好威啊啊啊別讓戰神不開心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7-06-26 07:52:00
下次在嘉義板po 文可能不可以用太誇張的方式。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7-06-26 08:29:00
一篇開開心心的感情文有什麼好噓的啊@@*感謝
作者: lookhead (精采絕倫)   2017-06-26 08:41:00
呵呵,看不出採納在哪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7-06-26 08:43:00
還好我不用把票抽出來
作者: MT0114 (Martin)   2017-06-26 08:55:00
我天天在超速呀 快來追我
作者: SaintSeven (我喜歡妳)   2017-06-26 09:55:00
還好我沒投給b…看起來很有kkonas的模樣呢,嘻嘻。是說,含有殘『水』的瓶子拿去裝『汽油』,不會傷車嗎?^再倒進油箱後發動 少一句
作者: BECW (慢慢_來)   2017-06-26 10:00:00
雖然超速真的不對 但新任版主的口氣什麼的 都不想說了 嗯很有潛力
作者: qi3qi3 ( 少,但是更好)   2017-06-26 10:01:00
可以因為超速給噓 但是不至於要刪文吧
作者: lyk191947 (kuan)   2017-06-26 10:30:00
雖然我沒投b,但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往有趣的地方走了,嘻
作者: DeepV (唉憂)   2017-06-26 11:13:00
溫馨好文竟然能戰成這樣…
作者: fanny2   2017-06-26 12:09:00
新官上任一把火 小心吃緊弄破碗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26 12:45:00
拔草測風向。 (拔
作者: qwe123qqq (我是硬挺!呦呵呵)   2017-06-26 12:49:00
文字獄?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7-06-26 13:16:00
我也天天超速結果雷慘了...哭
作者: FaithXD (大俠愛吃漢堡包)   2017-06-26 13:26:00
在人家的文底下找原PO以外的人吵架還對原PO連噓是哪招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6-26 13:37:00
違法的點在哪裡??一般來說 指出別人的錯誤 笑笑地講會比較好..
作者: marco79811 (梅山小栗旬)   2017-06-26 13:44:00
檢舉王不會這樣吧@@?
作者: durian0308 (不要問很恐怖)   2017-06-26 14:07:00
新任板主還真大的官威喔!
作者: pase139 ( )   2017-06-26 15:43:00
觀感不太好。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7-06-26 16:33:00
版主那麼威能幫忙處理一下市區亂放砲的廟會8+狗嗎?@@最近被煩到超悶~請版主幫幫忙
作者: qazqazqaz13 (章魚哥)   2017-06-26 18:30:00
到底有什麼毛病
作者: say80097 (麻雀)   2017-06-26 19:21:00
本來想看個溫馨文,結果~有點誇張了
作者: ellenleee (ellen)   2017-06-26 19:34:00
推好心阿姨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靜)   2017-06-26 19:46:00
純噓還沒上任的新任板主,滿嘴檢討接納,辯駁倒是挺強的
作者: sweetchord (黑色扶桑花)   2017-06-26 20:41:00
笑了,現在po文要先po良民證嗎XDDDD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靜)   2017-06-26 21:27:00
刑案證明清白,紅單倒是吃過兩張,哎呀,我的業障重唉,看來沒資格po文了
作者: alexamm (123)   2017-06-26 21:52:00
沒有上面那段很溫馨
作者: miciaw   2017-06-26 22:13:00
補補補....
作者: SaintSeven (我喜歡妳)   2017-06-27 00:08:00
睡前推^^
作者: TOPOFMANOR (R皓)   2017-06-27 06:34:00
好好一個文章可以扯法律扯到這樣 我看以後在這裡發文沒注意搞不好還會被判拘役 有夠大的官威
作者: lyk191947 (kuan)   2017-06-27 08:34:00
新版主好威啊,剛上任就狂吸仇恨值
作者: brad618 (地下鐵)   2017-06-27 08:56:00
原po加油,謝謝分享生活中的美好,關於有人劃錯重點就別介意囉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7-06-27 19:37:00
原po真的是充滿著滿滿的正能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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