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鄭人買履一文[之]字的意義

作者: a80314mouse (古小兔)   2014-03-28 16:27:31
※ 引述《momo2014 (momo)》之銘言:
: 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謂曰:吾忘持度!返歸取之。及返,市罷,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甯信度,無自信也。
: 至之市,之宜當助詞或是代詞呢?
: 至已經有到的意思,所以就不解釋為往的意思
: 煩請知道的人能幫忙分析一下,謝謝!
根據康熙版《高中國文》第六冊(民國94年2月修訂三版)中的
〈韓非子選〉這課的解釋,
「至之市,而忘操之。」中的「至」解釋為「及至、等到」(連詞),
「之」解釋為「往」(動詞)。
「至之市」整句翻譯為「等到到了市場」。
關於「至」解釋為「及至、等到」(連詞),
古文中確實有此用法,如:
褚少孫〈西門豹治鄴〉:「至其時,西門豹往會之河上。」
我想這樣的解釋也許可通。
作者: texure (天晚欲迎風)   2014-09-17 12:07:00
我也覺得這樣讀比較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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