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部電影
裡面有一位男宣教士講到,曾經他看過一些性方面的書刊或影片什麼的,
但是後來藉由教會的力量,他可以不再被那些東西誘惑
也有另外一位女宣教士
她說她年輕時也是像一般年輕人一樣玩樂,也曾喜歡上女生,
後來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因教會而改變了自己,決定全心投入宣教事業
人的心底有一些慾望,例如sex
有些人的慾望剛好能在符合世俗規範的狀況下被紓解掉而達到身心的平衡
但有時候在沒辦法符合社會期望的狀況下,只好一直壓抑
我想問的是,經由讓上帝進入心中(屬靈充滿)填補掉心中空缺的地方
真的就可以解決這樣的情況嗎?
那為什麼在不同教派,有的神職人員不允許結婚、有的卻可以
如果全心投入了服侍上帝,那為什麼還需要世俗的愛情和婚姻呢?
很門外漢的問題,
謝謝願意回答的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