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和聖約20:28。父、子和聖靈是一位神。
自從教會教導了三位三體的教義後,這句話一直 困擾著某些後期聖徒。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說 明以下兩種觀念都是正確的,他說:「無價珍珠 及教義和聖約中所記載的,對我們來說只有一位 神的概念〔見摩西書1:6;馬可福音12:32〕是 完全真實的。正確的翻譯,這裡的神是指神組而 言,因為神組是由父、子和聖靈所組成。這個神 組主領我們。對我們、世上的居民來說,祂們三 位就構成了惟一的神、或神組。除祂們之外,別 無 其 他 的 神 〔 見 哥 林 多 前 書 8 : 5 - 6 〕。 雖 然 約 瑟 ‧ 斯密曾教導過除祂們之外可能還有其他的神,
但我們只順從這一神組的指導,隸屬於他們的 權柄之下。我們並不從屬於任何其他的神組。
這段解釋的很清楚。
教義和聖約20:30。我們如何能「稱義」?
布司‧麥康基長老給稱義下了這樣一個定義: 「為了得救、超升,人們必須遵守一切誓約、合 約、合同、義務、誓言、誓詞、履行、聯繫、聯 合或期望(教約132:7)。而且這些都必須在正 義中訂立、執行,聖靈才能證實配得救恩的人所 做的一切。......一項為靈所證實的行為,就是由 神聖之靈所印證的。換句話說,由聖靈所同意、 贊同。稱義的律法是主在福音中所制定的律法, 用來確使所有的教儀都能於地上及天上被捆綁。 所以不至有人不勞而獲就得到祝福,增加了他來
生的地位及榮耀。 「正如其他的救恩教義一樣,惟有藉著基督
的贖罪犧牲以及個人正義的生活,稱義的律法才 有效」(Mormon Doctrine, 第408頁)。
大家早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