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再來看到同性婚姻問題◎人渣文本

作者: MarquisSADE (~薩德先生~)   2014-10-07 13:19:44
※ 引述《seigzion (吉翁之魂)》之銘言:
: 我在這裡只要問一個問題就好了啦~請問板上所有反同性戀或是想要殺光光所有同性戀
的,
: [基督徒們],你們都是郭美江的信徒而且可以從洗衣機的衣服口袋裡面得到五顆鑽石嗎?
: 如果都不是的話,為什麼要聽美江阿姨的指示去街頭上丟光耶穌基督的臉呢?
: 那種宣道就算不是基督徒也可以斬釘截鐵的跟你說那一定是騙人的假見證了,
: 為什麼還有人要執迷不悟呢?五顆鑽石是假的,說出五顆鑽石的假見證人說的一切都假的
!!
: 不要跟隨巴蘭的腳步走上假見證人的道路,好嘛!!
或許很多人知道希臘人有玩男童
屁股的習性,蘇格拉底或柏拉圖
都是此道的愛好者。但我相信更
多人不理解基督徒為何反對同性
戀。
其實不單單是針對同性戀,舊約
裡甚至可以看到原來古代猶太人
除了捅屁股外,還有上動物的行
為,天啊還上動物勒。我覺得聖
經與其說是反對同性戀,它更多
的是反對「不正常的性行為」。
連新約都很一致的要求所謂的「
正常的性行為」。
舊約裡面其實很清楚上帝對「不
正常性行為」的憤怒,譬如神滅
了索多瑪城,那城裡的人寧願要
男人屁股也不要處女,他們連天
使的屁股都想捅。
回到原題,基督教基於他的信仰
而反對同性戀,我覺得正常,因
為他信上帝啊。不僅是基督教,
無神論也存在反對同性戀啊。而
且反對同性戀不代表就是歧視任
一同性戀者,更多基督教自由派
可能是反對這樣的行為恐帶來的
危害,譬如:「當同性性行為成
為一種潮流般的常態」。
道德是很主觀的,我一直都認為
「用我的道德來約束你」是不對
的,但我也認為「我主張我的倫
理學底限在哪」並沒有錯。
也就是說,如果我反對同性戀,
但我不會站出來傷害或用各種反
對同性戀的舉動來傷害誰。但如
果有人因為反對同性戀而傷害了
誰,我也認為它的主張是其來有
自,只是反對的方式、它反對的
方法(譬如把你圍起來念經文)、
以及造成的結果我不一定認同罷
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4:44:00
談論型式的自由與否應該要連帶討論起因是否出於歧視或威權不然你去發表一篇崇尚男性威權的文章看看道德主觀,但是以宗教為背景套用在非教友上算對或錯?當我們討論到同婚和離婚時,來自反方的看法多半是否定的但我卻從為聽說有人要辦反離婚大遊行還在版上聽到對於離婚方面以視為失敗為理由放棄反離婚但從客觀上來看,宗教方將同婚(少數人)視為洪水猛獸卻將離婚(多數人)輕輕帶過以舉著“護家”旗子的反方來說不是應該更反對離婚嗎?到底將離婚視為不可改變的事實或藉口反對同婚哪個是事實
作者: ayuperfect (純黑控)   2014-10-07 15:06:00
或許就是人總是自私的吧禁止同性結婚不會影響異性戀的自己,便樂意反同性結婚禁止離婚就麻煩大了,所以...不過我覺得有些婚姻還是離一離,比勉強維持好例如家暴或其它傷人/敗家行為之類..換句話說,逼同性戀轉變或壓抑性向似乎也不一定比較好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4-10-07 15:55:00
我不懂 反對同性伴侶結婚於他們而言不就是束縛嗎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6:03:00
既然口號歸口號,教條歸教條那為何只有同志婚姻這塊上街頭呢 ?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0-07 16:14:00
意思是雖然你主張「個人道德觀不應該約束他人」,但若實際上發生約束情事,你也不會太過在意?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7:24:00
若解釋為個人意志的選擇性的接受某方面的道德那就不難理解了但問題在於大張旗鼓的以道德高低檢討同婚在自身是否有妥善遵守教條卻以個人選擇解釋這是一種雙面標準以道德這種高標準檢驗反對的目標但對於質疑的聲音卻以法律保障這低標護航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8:28:00
所以t大是說,例如有:「教條A」跟「教條B」,以個人選擇並護航A然後高度檢驗反對B,都是教條,卻雙面標準對待之,是嗎?那t大的教條A跟教條B是「離婚」跟「同婚」嗎?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8:29:00
如樓上所說,但是都老梗了,實在很懶的談我也希望反方友新點的理由,至少不會這麼無聊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05:00
可是沒有離婚者會跟你說: 我生下來就是要離婚的也沒有離婚者會要求社會不對他們議論所以這個不同標準的產生有可能是:A: 基督徒以某種原因,先發制人的敵對同婚或是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14:00
那還有其他的,來慢慢看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14:00
B: 基督徒的反同婚是對於社會浪潮的被動反應如果情況是 A, 那基督徒的不成比例反映就是無禮有可能是某種政治或文化上的動機如果是B, 是一種被動反應, 那反應的比例取決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17:00
這並沒有生下來就該怎樣的問題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17:00
同性婚姻所帶來社會影響力的大小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18:00
談影響力一定談正負面影響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19:00
如果基督徒是被動反應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19:00
有趣的事,公視的節目問到有何負面影響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20:00
那這個反應比例是取決於同婚的社會影響力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20:00
公視請去的三個反同大將沒一個說的清的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21:00
不論AB請問哪一個不是基於宗教理念為基礎去執行的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21:00
所以沒有甚麼雙面標準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22:00
我發的那篇就有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22:00
很單純的就是被動反應,反應大小取決於社會影響力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23:00
在來,不論是否是被動,都是大小眼的不平衡問題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27:00
"不論是否被動,都是大小眼"? 請解釋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0:00
對於A抱持反對,對B表示贊成,有被動主動的問題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2:00
如果 A是同婚, B是離婚 那基督徒兩個都反對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2:00
被動又不是我砍一刀,受害者基於自衛而奪刀砍我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3:00
被動的反對力道取決於原議題的社會影響力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3:00
那我也問一下為何要多年反同婚宣傳,甚至遊行但我從未聽說有反離婚遊行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4:00
因為沒有支持離婚遊行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4:00
要談影響力,不會比限縮女性權益或反對離婚小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5:00
被動反應,無關雙重標準或大小眼 (理論上來說)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5:00
請問支持同婚遊行是宗教方進行的嗎?因為大小眼本來就跟主動被動無關對於A抱持反對,對B表示贊成,有被動主動的問題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6:00
沒錯! 根本無關大小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6:00
宗教方對議題採取大小眼是不爭的事實並不是從被動與否來看大小眼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7:00
只是有關原議題的社會影響力被動反應就會以同等力道反對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7:00
而是選擇A否定B本來就是無關主動被動的大小眼要談影響力,不會比限縮女性權益或反對離婚小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8:00
"宗教方對議題採取大小眼是不爭的事實"?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39:00
影響的人完全是同婚的數10倍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39:00
我們現在不就在爭論了嗎?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9:39:00
是我太孤陋寡聞了嗎? (._.?)不是因為「多元成家法案」才有這個反同婚遊行的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40:00
社會影響力不是以人數來斷定的,事情沒那麼簡單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40:00
根本法起人是宗教方哪不如來驗證宗教方對同婚的態度與社會影響力成正比來多一點人討論阿,看反對離婚、限縮女性權益、同婚哪個影響力大,只有我們這樣不夠熱烈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44:00
T大您把太多議題扯在一起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44:00
沒有阿,我只單純選擇A否定B本來就是無關主動被動的大小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45:00
根本沒去討論主動被動只是同樣舉了宗教方不喜歡的ABC罷了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19:45:00
所以小弟的解釋是這無關大小眼,是關被動反應然後兩個人開始各自表述 XD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9:49:00
t大應該是認為有反同婚遊行就要有反離婚遊行這樣才公平。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51:00
本來就無關主動被動,有人硬要扯一起做灑尿牛丸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9:52:00
後就會又有人跳出來說:要有保障女性權益遊行。(?o?)再來又會有人跳出來說要有「反霸凌學童遊行」。(?o?)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53:00
有阿,這有問題嗎?不先談一下,為何要把宗教理念套用在非教友身上嗎sCHb68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9:56:00
我說的遊行哪是宗教理念而已,是「社會趨勢暨普世價值」。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19:57:00
我是問你引用創是記的部份下下篇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19:59:00
沒有「套用」這回事啊,若沒有三一真神的護理,你我在這的對話也沒意義了。主張「反同婚」跟「支持同婚」也沒意義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20:01:00
所以還是要以宗教理念套用到非教友身上嘛我談論是否要套用,卻要我先接受教理(套用)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20:02:00
那你就要找找你的知識論是啥囉:你憑什麼知道你知道的?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20:02:00
我就問嘛那我也只能問,宗教理念去管到非教友方面會不會管太寬結果你回我說,創世紀就是管這麼寬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20:05:00
一個創造天地的上帝如果管不了這麼寬,又會被說自相矛盾耶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0-07 20:06:00
但拿宗教方的東西要我接受它就是管這麼寬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20:06:00
一個護理萬事的神如果管不了這麼寬,全能又會被拿來攻擊耶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07 20:07:00
一下子不要上帝管任何事,又要攻擊全能,我才要OMG!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4-10-07 20:14:00
討論的太廣泛了...
作者: wcl1617 (TACo)   2014-10-08 11:24:00
在多元成家之前就有真愛聯盟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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