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網路討論as社會參與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5-13 22:09:42
以板規及補充說明來作例子
7.13 其他宗教信仰(包含非正統基督信仰)以自身典籍、教義或教導,
意圖挑釁、否定、毀謗基督信仰。
其實顯示了件事情
這個板不具備與其他宗教平等共存的想像。
板主可以用這條定罪板友,即便板友有十足的論述,這條可能隨時啟動。
這個板不是教會,是具有公共性的討論版面,只是討論主題為基督宗教。
7.15 鬧板(無善意討論之意圖),由板主判定。
首先以意圖作為處罰的標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先不論這個的話,板主認為:
「所以往後如果討論時,如果有出現"你引用的聖經經節不算"類似的言論
可視為無善意討論之意圖,板友可以用7.15檢舉,由板主做最後判定」
也就是版主介入討論的雙方,雙方討論的德行變成實際的板規去處理。
但是實際上這個傷害了甚麼? 完全看不出來。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按類型學來說,
: 對於基督徒的「社會參與」概念充滿狐疑、不信任、貶低、批判,
: 即可說是「基督反文化」者。
: 之前討論時,名詞、概念、對人不對事滿天飛,
: 因而讓基督徒「社會參與」的概念抽象、模糊了起來。
: 不過眼前就有一個很直接、切身、具體、我們都涉入其間的例子,
: 就是「網路討論」XD
: 對其討論或反思一下或許可以幫助我們釐清一些什麼東西....
: 1.批踢踢基信板
: 請問這裡是一個(A)教會,還是(B)社會,還是(C)教會在社會中,還是?
: 1.1
: 如果純粹是一個教會/聖工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2:56:00
雖然不是教會,但我認為基督徒要討論如何「被尊重」--同時也應討論如何尊重外教者;我認為這個議題是重要的。而有些「被尊重」的問題,的確應該用規則來規範,因為真的很多事情對反教者講不清楚。宗教學上面,宗教現象學的態度,還是宗教研究的一個重要的起點;尤其對其他宗教。「人身攻擊」規範的是對個人,但宗教信仰者若被冒犯其信仰,很多時候比冒犯其人身還更嚴重、無法忍受;因此「人身攻擊」並無法道盡這部份宗教信仰者所需要被尊重處。可是我也同意不能無限上綱,以至於外教者的言論自由沒有受到尊重。故這就是需要拿捏與討論的所在了。eno這次的版規說明,有看出他的努力了,只是應該還可以更好。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5-13 23:08:00
基督信仰版當無神版?還是宗教大雜燴版?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5-13 23:18:00
基督教就是排他性的宗教,不然怎反對者這麼多?現在又說啥"這個板不具備與其他宗教平等共存的想像"到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1:00
也許uka沒有理解任何宗教的「不可冒犯」的一個需求吧但再次強調,此「不可冒犯」不能被無限上綱。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5-13 23:23:00
好像除了巴哈伊(大同教)以外,所有宗教都有某種程度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3:00
所以「被尊重」與「尊重他人」,我想這兩方面都需要處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4:00
uka大講到目前執法的不穩定性、模糊性,的確是需要再調整的。老實說,我覺得這就是管板的「中心思想」的問題。所以我開這個討論串老實說不是要為難板主們,而是希望對這個看似版規,但背後有待處理神學問題的切身議題,希望能起碼把這個神學問題談清楚。談實踐問題不是為了要發揚律法主義,而是實踐的很多細節都暗藏重要的神學議題。而實踐不是我們故意要為之,卻是每天一直過就會一件一件襲來的;太多思想問題沒有先做處理,我們就像待宰羔羊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5-14 06:34:00
基督信仰可以被批判,但不該被無理攻擊你那個時代我知道這二者你都看成是同一件事,都被包在所謂的言論自由裡面還有你已經假討論之名行板務討論之實,這文我就鎖了對板務有意見,請照11.2表達你的意見,謝謝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05-14 07:22:00
試試看鎖了沒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5 16:58:00
宗教的不可冒犯需求,不能被化約為人身攻擊。若uka大認為「宗教的不可冒犯需求」不能被目前的版規等方式適當處理,那請問uka大認為要如何處理?還是uka大認為宗教的這種需求不用被公共論壇承認?但佛教版的確有類似的版規要理這件事情。請問uka大的看法是?btw, 我接受angke目前未必符合冒犯「宗教的不可冒犯」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5-15 19:21:00
可是angke也沒被桶阿,哪來的暴力?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6-05-15 20:35:00
跟老魚比起來angke幸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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