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不認知到每個作者的差異,所以我本來只限定在約翰福音,可是後來去看越多經文,就發現其實都用我那樣解比較能符合上下文,所以我就慢慢確定應該正典作者都有這個用agape跟philia的同樣考量。至於為什麼,再追語源學脈絡,就可以發現原來是因為七十士譯本創造了agape的名詞,來翻譯舊約的ahaba,然後在新約正典第一位作者保羅的手上定調(林前13);我們都知道新約正典大部分都受到保羅的影響,所以這種用字的態度就傳承下去,直到最晚期的約翰著作,特別是約翰福音,就可看出其作者非常刻意在操作兩個字的對比,尤其在約21,就是全書結尾,正是把這個埋了全卷書的伏筆,一次引爆開來,最後以彼得與約翰的對比結束(不是說哪個比較好喔,不要誤會)。以上就是我探索到目前為止的過程。至於為什麼別人沒發現之類的問題,其實我這樣解是我老師提到的,但他沒有提到完整的理據,所以我這次也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去盡力找到理據(在業餘神學的限度內);然後到底有沒有別人這樣解,我不知道,因為搞業餘的我,沒力氣再去做什麼文獻研討。再者,我講到人文學的概念我與你不同,你的我聽起來比較偏向社會科學的方向,但我們搞哲學、思想的,比較有些不同的進路。而搞思想的,也很可能全天下只有你一個人這樣想,並且反而人文學就是要追求獨一無二。當然文獻的根據仍然重要,雖然我這次使用的根據都是以網路文獻為主,但因為我也有碩士班的訓練,並且我大概這些網路上的n手文獻,哪些是比較可靠、有根據或有文獻支持的,我也大概了解聖經學相關學科的方法論或基本上在搞什麼,所以我認為我相信自己選擇與判讀資料的眼光;當然有時還是難免有錯誤,那就自己改或等到別人批評指教時就去改正囉。我的進路還是要回到論述本身是否有論據、融貫各項資料以及內部論點。所以任何批評指教我都很歡迎但是那些比較主觀,或者沒有論據的東西,我就沒辦法也不該去回應了。人文學追求獨一無二不完全是標新立異,而是回到「問題意識」的概念,因為不同的問題意識會帶出不同的解答。但這次板上我談「罪」(Pesha的被遺忘或模糊化),跟「愛」,我認為我是找到一些確切的理據,也都寫出來了。問題在於有人可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深究這兩個字的問題意識(其實我有寫在
#1NHPExLz推文的最後處),還有就是一些人對於我論述的方法或過程不理解或不想理解或者又按到什麼教派、神學立場的按鈕了XD說實在我之前聽過一些歷史學者、科學研究者等等的演講,很多都是顛覆常識跟常聽到的講法,所以我不覺得我按自己得到的理據,去講出一個大家比較陌生的意見,有什麼好奇怪的。除非我的理據出現問題,那就好好來批評指教。但我發現,其實板上討論有太多「快快的聽」,但沒有「慢慢的說、慢慢地動怒」,就連我自己也常這樣XD 但我不認為這樣是良好的討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