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救恩是不是永遠的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6-06-06 01:25:34
信了耶穌、得到救恩的信徒不會["永遠"滅亡在火湖],
但信仰偏差或沒長進或沒預備好、...等類失敗信徒,最慢在耶穌再臨時,
會被(非永久性)懲治。這類失敗信徒可能的被懲治之狀況,例如:
沒資格享受屬靈豐富(太10:37-39)、
被主吐出(啟3:16)、
失味的鹽被丟在外(路14:35)、
不夠格的信徒在主來時被擋在國度門外(太25:11;路13:25-28)蒙羞(約壹2:28)、
在黑暗處(太25:30;8:12)哀哭切齒(太22:13;24:51)、
不常在主裡的枯枝被扔在火裡燒(約15:6)、
受虧損如從火經過才最後得救(林前3:15)
簡說如上,詳另可參:
simplified.lsmchinese.org/gb/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0-905-003-14
    那些認為[接受了救恩仍會永遠滅亡]的人,可以想想:
一、聖經啟示:神救了我們,不是按我們一時的行為,乃是按祂在萬古之先,
在基督裏所賜給我們的恩典。
這恩典既是神在萬古之先,在基督裏就賜給我們,
不是在今天因著我們的行為才賜給我們,就以後也絕不會受我們行為而有所變動。
二、如果失敗的信徒仍會永遠滅亡, 那麼是不是可以來位大偉人在各基督徒信主之後,
趕緊殺掉基督徒, 以免基督徒後來失敗被丟在火湖? 這樣的"大偉人"竟決定了
基督徒的永遠得救與否?!
三、許多神的兒女無法完全得勝,但也沒有追求世福、享樂、或迷失在屬世洪流,
  但結局卻永遠滅亡,這樣的信徒豈不是世上可憐的一班人?
四、聖經啟示:神的愛遠勝過父母對子女的愛。世間父母有可能將兒女撇棄、
  永不管,但天父不會如此. 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神就愛我到一個地步,
  甚至將祂兒子的生命都賜給我,難道說,我作基督徒之後,當我信心薄弱,
  靈性軟弱、離開主,我攀不上一定程度時,祂就不要我了?
  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祂的兒子都能為我死在十字袈上,
  難道今天我信了祂,只因為稍微一點軟弱或離開,祂就不愛我了?
五、聖經啟示: 眾信徒乃是基督的身體,各信徒乃是各肢體。
   假若祂身體許多部分被永遠的被丟在火湖,基督將成為永遠殘缺。
六、聖經啟示: 眾信徒乃是神的居所、靈宮. 若信徒永遠的被丟在火湖,
 那麼神的最終居所(新耶路撒冷)無法誕生.
七、聖經啟示: 信徒的救恩有聖靈為質押在信徒裡。
八、聖經啟示: 耶穌在為我們信徒代求、救到底。
   若信徒會永遠失去救恩,那麼耶穌的拯救就落空.
九、聖經啟示: 信徒有永生、永不滅亡. 若信徒會永遠失去救恩,
   那聖經的應許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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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6-06-06 02:08:00
那救恩有沒有底線 還是沒有 再爛也保證救到底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6-06 03:01:00
你是神嗎?底線只有神知道,這麼想當神?幫神來審判誰上天堂誰下地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6-06 05:47:00
說得好,那乾脆受洗完直接槍決算了Xd省得以後還有墮落的可能,我想受洗那一瞬間是人信心最高的時候,死在那一刻真的很合理。你的確打了這種努力論一巴掌,哈哈從春天大認為自己比陳進興更為有義開始,我想他的信仰觀就已經偏掉了,難怪會傾向努力論,因為只有這樣,才顯得他這樣的"好基督徒",高陳進興之流一等。當人因為好行為而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時,就是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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