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AntiPiece、eno4022多重帳號案

作者: MarquisSADE (~薩德先生~)   2016-07-26 12:08:19
推 uka123ily: 這個板有兩個板主,沒理由自己處理自己。 07/23 23:31
→ untilnow: 你有沒有利益迴避啊 07/24 13:54
→ taonlys: 薩皇當選後長期失蹤讓我很難過 07/25 18:46
推 neohippie: 我難過 07/26 06:03
推 MarquisSADE: 別難過! 07/26 11:25
雖然我鮮少發文,但其實都有看板上的文章,且鐵指會跟我說明發生事情的經過。
當然,我漸漸少發文的地方也在於我對口舌之爭變得較無興趣外,我也擔心自己濃厚的無
神論思想對追求信仰的朋友可能造成負面的影響。我發文多了,人便說「基信板主不信神
」,看久了也很尷尬。另外,基信板的文章內容其實比往年都更有明顯的提升,我多發文
只是自取其辱,實在羞於見人故要藏拙。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內容:查eno4022水桶期間使用AntiPiece帳號發言,是否適當。
: 說明:
: 一、依基督信仰板板規第12條所述:「若經PTT帳號部確認多個帳號均為同一人,則一個
: 帳號違規,視同所有帳號違規。如果A帳號初犯某條板規,則視同當事人的B帳號亦為
: 初犯狀態;若使用B帳號觸犯同條板規,直接以累犯處理B帳號的違規行為。
: 二、依上述所引用之條文,其旨在於說明A帳號所犯了的內容,由B繼續觸犯,則以累犯的
: 方式處理。
: 三、雙方皆有人身攻擊的情況後,eno4022已經以水桶30日作為處置。只是AntiPiece如為
: eno4022之分身,那麼AntiPiece如果也觸犯了相關板規,現行板規才能對此情況進行
: 處置。
就分身是否應該與本尊同樣禁言這件事,我想拿這個鐵指的案子同其他蓄意挑釁的板友來
比較,並要求同樣的比照辦理,我想這是邏輯上的不當類比,這是我後來撤銷比照辦理的
判決的原因。
我在說明項的第三項有說,eno4022如果觸犯了板規並判決確定,那麼其分身如果也犯了
相同的板規,則當比照辦理。
那麼,先前挑釁的板友觸犯的正是A帳號與B帳號都違反板規,但eno4022在判決確定後,
另一分身帳號是否也觸犯了相同板規呢?我想並沒有,所以這是我說將兩案混為一談就會
犯了不當類比的謬誤的原因。
我想,現行板規對分身帳號有明確的條文規定,而我也是考察了板規並思考之後之後才更
改判斷。或許未來對板規或再做明確修正,只是現行板規如此,而我並不能任意判決,這
是我的想法。我覺得條文雖如此規定,但再開分身出來發言,這麼做是對是錯並不是板規
能處置的問題,而是一個倫理學的問題。判決後不應開分身繼續發言跟人不應說謊同樣是
板規效力外的倫理學問題,我想不出現行板規能做什麼處置。
其實我覺得就這個案子,鐵指的說法還頗能說服我。我認為鐵指就分身帳號的看法跟站方
對分身帳號的規定,其實有做一些研究,我覺得找個機會由鐵指來做說明,就這些事項作
獨立的討論,也會讓大家比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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