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AntiPiece、eno4022多重帳號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7-26 13:47:55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我想鐵指有沒有跟薩德說明經過,不是這裡重點啦。
: : 重點是
: : 一、這個板務處置有效?
: : 鐵指可以懲處自己嗎?
: : 如果是,那請直接水桶,這個板有2個版主,不要再說甚麼公務是例外。
: : 如果否,那這個程序有瑕疵,薩德又沒出來收拾,這樣對嗎?
: 為什麼不能自己處置自己?憑哪一點?
: 周處自覺為害要除自己倒是不行,還要別人來處理他才遂了你的意嗎?
第一,他受自己檢舉後,他是當事人。
受檢舉當事人如何判決自己?板主為受檢舉當事人,難道不應該想辦法迴避?
第二,本板尚有其他版主,並非只有鐵指一個人。
如果你認為他可以自己裁判自己。
這莫非代表你不想管板務,執行板務處置板主實際只有一人或者你同意板主球員兼裁判。
第三,此外是他判自己水桶後,是否還應該執行公務進行板務處置?
這個板難道板主剩他一個,非得被水桶後還要苦命地從水桶起來處理板務?
他水桶期間不處理板務,就沒人可以處理板務嗎? 我們不是有兩位板主嗎?
: : 二、分身帳號
: : ┌─────────────────────────────────────┐
: : │ 文章代碼(AID): #1LcFJBGK (BoardCourt) [ptt.cc] [公告] 分身認定:#1FzxXRa-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36087499.A.414.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552 Ptt幣 │
: : └─────────────────────────────────────┘
: : 站方已經明示分身帳號認定是帳號部權責,非板務部門權責。
: : 原則上也不應以多重帳號為由進行板務處置。 這件事為什麼要吵這麼久?
: : 三、板務處置的政治問題
: : 也就是說板友檢舉板主疑似分身違規,除為板規層次的問題外,
: : 另一個問題是板主到底有沒有辦法服眾的問題?
: 你在任的時候沒考慮自己服不服眾,現在倒是很有勇氣來檢討別人服不服眾了?
: 我不覺得不適任,鐵指無償服務板眾,尤其考察板規跟修正並不是出一張嘴就行。平素作
: 為信仰者參與討論難免擦槍走火,今天不是誰當了板主就變成聖人可以從心所欲不逾矩了
: 。
: 你當板主弄得一個基督宗教討論區跑出一堆多元成家來鳩佔鵲巢,本還不想講你,你倒是
: 檢討起別人服不服眾了。
所以你是說我當版主期間有嚴重違反中立,或者球員兼裁判?
還是你認為別人擺爛,你也可以擺爛?
確實不是每個人都是聖人,不過有踰矩的就處理,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有瑕疵有問題就補起來,這並不難吧?
無償服務從來不是免責的藉口,
台灣法律下當志工若有重大或故意過失,除服務單位外,
志工自己可能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何況是你所謂無償服務的板主?
當然如果你認為無償不需負責可以擺爛那就另一回事,但這是自己選擇的。
不過牽拖別人也如何這無法解決任何的事情。
: : 今天鐵指是薩德新增的板主,原則上發生任何問題薩德就有連帶政治責任。
: : 事實跟督導責任,這才是應該處理的部分。
: : 當然鐵指到底是否適任板主的問題也是跟上面有關。
作者: 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   2016-07-26 20:53:00
我可以問這個案子跟你有什麼關係嗎?沒有來爭執的點是?試問本案的重大或故意過失為何?與你有任何法律上利益?試問你適用之程序法為何?所以你的點也只有過問兩個字?當否?那你評論完了 然後呢????那你慢慢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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