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違反板規5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03:40
※ 引述《theologe (人人皆業餘神學家~)》之銘言:
: 統一標題:[檢舉] 違反板規
: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1:09:00
耗幾個小時沒問題,但是很浪費時間並且無意義;所以我決定直接檢舉你。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9-07 01:11:00
呃 這兩個推文至少差兩個小時以上 能算"幾分鐘前"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1:11:00
神經錯亂明顯在貶低人,不是在談事情。而且不要忘記,耗幾個小時是要你澄清沒有在貶低我的人格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12:00
請問你做的事情符不符合我的敘述?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1:13:00
然後剛剛你就直接貶低我的人格了,所以也不需要你澄清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13:00
嘴巴講仁義道德,結果整天花時間在跟別人口水。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1:14:00
所以我不口水了,直接檢舉你,懂了嗎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14:00
我講的是事實啊?你的時間不是很多嗎?怎麼現在又變成浪費時間?你怎麼不先解釋你的言行不一?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9-07 01:15:00
想想孟子 就算講仁義道德也是可以一直筆戰吧XD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16:00
所以我懷疑這個ID神經錯亂,才會產生言行不一的舉動請問這貶低了什麼?神經錯亂就是一種生物學上的狀態的形容而已,哪來的貶低之意?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9-07 01:20:00
就我個人意見 可以說某些言論前後矛盾 某些說法沒有根據但不能說人瞎了聾了傻了神經錯亂智商太低等等 這些也是生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21:00
樓上你不要假裝公道,你怎麼不去回th罵人三寶那篇?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9-07 01:22:00
物學上的狀態 但用來講人 一般意義就是貶低不是?s所以他不是被檢舉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23:00
他的行為跟他文字上的敘述背道而馳,當行動無法配合上大腦的傳遞時,用神經錯亂形容,並非貶意。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9-07 01:26:00
我是不會這樣定義神經錯亂啦... 反正有爭議就版主裁決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1:30:00
那順便請樓上也移駕去定義一下前面那篇三寶邏輯吧。而且退一萬步而言,就算是精神疾病,為何就是人格貶低?th你是在歧視思覺失調症候群的人嗎?本人絕無歧視任何具有身心障礙或思覺失調的患者,使用「神經錯亂」一詞僅為描述th言行無法一致的狀態,並非是針對人格做任何含有貶低的評論。但若th感到不舒服,我願意道歉並修正,也希望th自身能正視自己言行不一的問題。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6-09-07 05:21:00
這樣害我好好奇版主到底會怎麼判?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21:00
j如果真心道歉跟修正,我就撤除這個檢舉。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23:00
你希望我怎麼道歉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25:00
意識到說人有病是一種貶低,然後撤除你的檢舉,我就也撤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28:00
抱歉,無法交換條件。私以為道歉還要以交換條件為前提並非真誠道歉。但我可以為我用詞讓你感到不適向你致歉,不過我不會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29:00
沒有關係,那你回應本文公開道歉,你不用撤檢舉。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0:00
接受思覺思調方面患者為人格上的一種貶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1:00
並要說明為了口舌指稱他人有身心疾病,是不正確的事情。為了口舌之快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3:00
本人因theologe言行不一致而指責其精神錯亂,造成其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4:00
麻煩回文,不要用推文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4:00
感受到侮辱,本人向theologe至上最大的抱歉。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5:00
因言行不一致,請加上"本人因「自認為」"
作者: df31 (DF-31)   2016-09-07 08:36:00
@j 推!下次別用【精神分裂】,用【雙重人格】可也!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6:00
並要說明為了口舌指稱他人有身心疾病,是不正確的事情。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6:00
謝謝老魚指點XD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7:00
雙重人格不也一樣?就算說人感冒發燒之類,都很沒意義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7:00
我有沒有自認為,相信我的回覆可受公評。
作者: df31 (DF-31)   2016-09-07 08:37:00
或,更為斯文的說法是:精神與人格都處於不穩定狀態而讓人以為遇見兩個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8:00
道歉如果沒有誠意,那就只是繼續吵架,不過你要怎樣隨你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9-07 08:38:00
我已釋出最大誠意,但th仍在想旁想康,想著如何交換
作者: df31 (DF-31)   2016-09-07 08:38:00
th佔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39:00
呵呵,我已經說j若真心道歉,可以不撤下檢舉,但我撤下j要拿這個來說嘴?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08:39:00
th太讓人失望,你沒看出問題的根源,卻只是趁機要打倒老魚等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40:00
pin你沒有看出人身攻擊的可怕,也頗讓我失望的。我攻擊的是老魚的態度,我說過很多遍,他若就事論事,我不會針對他;或是他被人身攻擊,我也會站在他那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08:41:00
我說過,你若對oy,nc有正確的態度,自然讓我信服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41:00
如何為自己教派辯護,我已經提供很多建議了我跟op也戰過,我沒有要站在他那邊的意思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08:43:00
事實上,比較兩邊言論,我認為老魚的言論甚至比他們客氣不信你在去看看nc推文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44:00
我另一篇有說,你們可以用5.2檢舉即可。如果他還有針對個人的人身攻擊,也可以用5.1。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08:46:00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7 08:51:00
但因為df人身攻擊在先或在後,所以就讓這些檢舉變得模糊其正當性。還有就是檢舉文要稍微修改一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5-09-06 22:21:00
要耗也可以再陪你幾個小時沒問題:)浪費時間在吵架、應付各種人身攻擊,這到底意義在哪邊?耗幾個小時沒問題,但是很浪費時間並且無意義;所以我決定直接檢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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