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將聖經某些經文解釋為
“婚前不可進行性行為“
那如果今日有人行簡單的3人在場公證結婚
是否可構成條件
而行房呢?
請大大們替小魯弟解惑,謝謝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09-16 16:08:00我覺得可以,因為你只需要主的見證,其他是滿足法律層面
作者:
df31 (DF-31)
2016-09-16 16:21:00那麼急啊?:?
作者:
wyytwo (平安喜樂)
2016-09-16 16:39:00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09-16 16:46:00如果你們流落荒島,沒有其他見證人,神會苛責你嗎?看你看重的是什麼,是牧師的祝福,是教友的祝福,還是只要神見證。不過在台灣就是記得要去登記
作者:
df31 (DF-31)
2016-09-16 16:54:00鼓励他们多吃泻药,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了!:p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09-16 17:32:00我並非鼓勵你婚前性行爲,而是要把婚姻當成盟約,見證人最低只需要有神,持守這個盟約直到死爲止,不要當作兒戲。
人類的第一隊祖先是在神面前成為夫妻,所以流露荒島的假設其實沒意義,神厭惡任何形式的色情和不貞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9-17 00:07:00良心無虧就好,反正到時候審判時是良心指證你自欺欺人是沒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