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延續之前兩貼的討論:
#1O6721C_ (Christianity)
#1O67LODE (Christianity)
本文論題:聖經道德觀/政治立場的相對主義?
整理一下之前推文裡面的一些討論...
1.「同婚入法」在本板的相關議題應該區分為三個子議題:
a.教會的信仰:本板應是討論基督新教為主=依據聖經為主、教會傳統為輔。
基本上會有很多層面,
而在「同婚入法」的議題中應是鎖定在價值層面
(但無可避免亦會旁及到什麼上帝存在、聖經無誤謬等議題/層面)。
此價值層面會影響到基督徒對於c.的影響或參與,
而進而影響到b.的策略或進路問題。
b.同志的權益:包含「需要」與「想要」,都應被尊重;
但實際的推動上會與c.有關。
就是詮釋權或者價值體系重整的主導權之戰
(當然也可能是「合作」,反正各種合縱連橫都是常態)。
故此子議題基本上扣緊「策略」層面。
c.台灣的價值體系:
c1.西方的價值體系是基督文明為主,
經過歷代/多文化的衝擊與內部更新而成;
c2.台灣則是以儒釋道為主,
但西方文化(基督文明形成的自由主義為代表)
經過一波波台灣的政治革新/啟蒙,
也衝擊/更新了儒釋道主體的傳統價值體系。
2.本文主要處理的是以上的a.教會的信仰。
2.1教會的信仰是否有固定的政治主張?
a.政治主張指的是在現實政治(角力)中,
欲達成「政治理想=論述」所選取的「策略」。
而這種「策略」基本上會依附於「壓力團體」或「公民團體」才可能推動。
基督徒不選護家盟/信望盟,也不選基督教同運等主張者,
也沒有自己的論述以及形成的第三立場的團體者,就會比較尷尬,
要承受各種稻草人攻擊;
並且不形成論述及團體(=「有效的政治選擇」之條件),
那就等於被動地等待現實政治決定的最後結果(將戰場拱手讓人),
也就很難回應道德相對主義的批評。
b.「政治理想」一般的講法就是「論述」。也是神學的公共性的範疇。
其實主要就是反映某種「價值體系」。
c.實踐理想或價值的「策略」當然是相對的,
故結論而言,教會/聖經的政治主張當然不是固定的;
各個壓力團體/公民團體的主張=策略,對於教會/聖經而言當然是相對的。
2.2教會的信仰是否有固定的價值體系?若有,則此體系的來源?
基本上是有價值體系,但既然是「體系」,
就表示體系內部是有可能發生重整,乃至分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