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論善功》- 序言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9-01 12:47:50
論善功 - 序言
  路德在一五一五年受威登堡市議會委任,代替該市患病的牧師。自後他對會眾的牧養
非常關懷。他早有意向會眾講一篇道論到善功。後來那任腓勒德力選侯(Elector
Frederick)的私人牧師和書記的施巴拉丁(Spalatin)和其他朋友也勸他避免辯論,從事
有建設性的著述。於是他便產生了論善功一書,陸續交付印刷,而於一五二○年五月底出
版。此書一出,便受到熱烈歡迎,在是年終以前共出了八版。以後並從德文譯成拉丁文以
供當時各國學術界人士閱讀。在寫作時,路德本人就表示此書是他到那時為止最佳的著作
。墨蘭頓稱讚此書為路德論信仰與善功最佳的著作。近代許多研究路德的學者認為此書優
於他同年稍後所寫改教三大名著,即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書,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基督徒
的自由。從精神上和文體上說,路德在此書中可謂登峰造極了。
  無疑路德是由施氏授意而將此書獻給約翰公爵,即選侯腓勒德力之弟,後來於一五二
五年繼乃兄之位,竭力維護改教運動,素有恆常者之稱的。在題獻中路德自稱作此書目的
,在使平信徒明瞭信仰與善功的關係。
  人只能因信稱義而不能靠善功得救,乃是路德對照自己經驗從聖經所發現的真理。這
種真理屬肉體的人非但難以接受,而且易於誤解。他們不是藉此放縱情欲,便是誣告這對
德行不免大有損害。羅馬教徒攻擊路德因信稱義之道消滅行善的熱心,廢馳道德,正如猶
太教化的基督徒攻擊保羅因信廢了律法一樣(參羅3:31)。甚至早在路德張貼九十五條成
為羅馬教徒眾矢之的以前,便有謠傳說他企圖廢除善功。查中世紀把信仰分為
fides informis和fides formata,把前者看為一種沒有生命或影響的知識,把後者看為與
愛相同,而且必然產生出善功來以表達其本身的,所以後者乃是加於前者,作為前者的補
充和內容,並蒙上帝所悅納的。路德反對這種因愛及其善功稱義的教理。這樣一來,他就
易於被人誤解為主張因fides informis 稱義了,而這種主張就真會產生不堪設想的惡果
。路德為求糾正錯誤的觀念,建立合聖經的信仰與善功觀,就在本書中對此重要而屢易為
人誤解的題目作了一個根本,透徹,深刻的討論。
(註:fides informata = 行為的信,fides informis = 知性的信)
馬丁路德當年提出因信稱義後,
旋即面對的就是各種四面八方而來的骯髒攻擊、抹黑,
如同版上某君一如往常地抹屎一樣:
文章代碼(AID): #1PfNDI2C (Christianity)
作者: txxxxxxe   2016-08-31 21:30:00
板上一堆人只重視信的字句,就產生了不愛神/不跟隨JC/不進主窄門的信,都可以被當作理所當然的存在。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13:16:00
yes,論善功的第二段結尾看了心有戚戚焉我說除了信之外,再加任何得救條件就是律法主義。變成禁止人愛神愛人...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9-01 13:34:00
我先聲明,我可不是召會的,只是看到有人因為對特定團體不爽,為反而反,反到連基要真理都在反,所以才發文澄清。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09-01 14:22:00
信有沒有level, 像是亞伯拉罕因信就稱為義甚至獻上他的愛子, 這是某種level的信我指的不是獻上的行為, 而是能足以使他有信心獻上的信是否要某種level以上的信才算信呢比如說 一個人 什麼都不太懂, 只是知道有主耶穌然後認同有獨一的真神, 聖經沒讀過,什麼都不知道感覺這樣他也做不太到愛主, 跟隨主, 交託主不過這也好像是另外一種level的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14:45:00
那都是後續生命的故事太間,獄卒,還有無數人都是簡單接受耶穌救恩有這生命在裡面,才有後面生命變化的故事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9-01 14:47:00
推樓上,成聖、造就那都是之後的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14:48:00
強盜也是很好例子,他未必懂什麼,就是一個「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足矣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4:59:00
@j 不過,在某君眼中,您已經是『召會黨』的人馬了!:P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09-01 15:10:00
哈 您說的對 信入耶穌, 就是如此@j大 感謝您的回答, 不好意思 我原先意思不是在問您對您造成困繞萬分抱歉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5:25:00
『入』在英文聖經一般翻成『in』或『into』。中文聖經除了恢復本外,全部忽略。這也造成華人基督徒閱讀外文文獻時,也連帶忽略其中的『in』並『into』背後的神學含義。Joh 14:10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例如:上面那節中的『裡面』對大部分華人基督徒都是無意義的但卻是神化教義和東正教靈修神學的核心部分。地方召會也是肅然起敬的。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09-01 15:32:00
感謝老魚大補充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5:33:00
@ck 如果有興趣,可以參考john Gill對約14:10的註釋。『裡面』重要到代表父子的『相互內住』以至於同質,同等。。沒有這個『裡面』三位一體就解體成為三個不同等次的神祗。對於基督而言,『裡面』保證祂的位格聯合永遠不會解散,並保證祂在屬性相通的原則中完成救贖。對於我們而言,『裡面』也賜給我們,叫我們能夠在子裡面,也在父裡面,保證我們與神的聯合是永遠的,不會失去救恩。所以,這個『裡面』在聖經中簡直是一個大到不能再大的詞。所以,約翰用了葡萄樹,羅馬用了橄欖接枝,都是在講『裡面』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5:40:00
按照某黨的教義,聖經中那個與耶穌同釘十架的強盜,是得聖的。因為是在樂園裡而不是某黨的千年國裡。這見解有沒有問題?得勝的。還是你指的樂園=千年國?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6:23:00
麻煩您對您批判的對手表現出『最起碼的敬意』!別自己札個稻草人就打爽打好玩,還以為真的消滅了你幻想出來的敵人真勇敢哦!不過,我們認為那個強盜『得勝』嗎?麻煩您先參考一下鄙派的『神完整的救恩』後,再扎稻草人,會比較逼真點!謝謝合作!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6:45:00
所以,你們認為那個強盜不是得勝的人?還是你們也不知道?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6:49:00
麻煩您在批判他人前先搞清楚他人講了些什麼。我線索都給您了還問這樣的問題,豈不很傻?@大眼睛 當然,作為一個『負責的』基督徒,您應當也列出您從何處(那本書,那個網站)得到您對我們的理解,並列出原始資料。而不是張開嘴巴就滿嘴跑火車。@大眼睛 如果您『不知道』我們到底講的是什麼,那麼我建議您就『安息』得了。別一直出來被我們消遣。:P良藥苦口。唉,連人家講過什麼都搞不清楚,就像個債主一樣灼灼逼人好像人家欠他幾千萬一樣。。。。。。無語哦!.......@大眼睛 如果您不知道如何進行『有憑有據+有水準』的討論,請參考樓下#25891貼我的做法。謝謝合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17:16:00
oy在樂園裡而不是千年國??你是不是搞錯什麼oy以為樂園等於得勝 千年國等於煉獄???對於網路打擊召會數十年者,這個認識似乎跟沒有一樣...友情提示....召會千年國時期還沒來到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7:38:00
@p 他根本沒讀我們的東西,抓兩個字就來開砲。僅此而已。:)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8:12:00
所以,你們認為在樂園裡的,有些人在干年國內,有些人在千年國外是嗎?那個強盜你們不知道他有沒有得勝是嗎?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8:38:00
麻煩您先『證明』您知道我們到底在講什麼,否則沒有意義!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8:42:00
簡單的問題,回答不出來?還是不懂又要裝懂呢?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9:13:00
該講的都講了,如果還裝看不懂中文,那也沒辦法。。。哈啊!@大眼睛 建議您到金山南路鄙派書房,請他們介紹相關書籍。當然,一定要『中文』的,『英文』怕您看不懂。等您看完了,再來砍我不急。當然,到時候我會先請教您,您看過那幾本書的那幾章,並其中內容。先『證明』您確實看過,能夠言之有物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9:19:00
嘴炮的那麼久,原來就是不能回答。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9:19:00
我們再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呵呵,怎麼突發發現大眼睛好像被某君附體,挖的坑,用的骯髒手法,和神邏輯都一模一樣。。看來,『某君教』開始收徒弟嘍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19:21:00
還是在嘴炮呀!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19:22:00
呵呵,難看哦!除了『嘴炮』外,就說不出別的東西了?唉,連人家講什麼都不知道,就想公開栽贓?人心黑暗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20:05:00
oy架構亂七八糟的,千年國是主來時審判...你現在又在千年國又不在的怎麼回答,主是再來了嗎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9-01 21:00:00
打個岔,這篇主要是駁某君用,不希望推文戰到歪掉,懇請尼特羅會長跟蟻王手下留情,移駕移下開個新篇戰千年國...(閃人,別問我誰是誰xd)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22:11:00
我只是突然發現本版已經出現『某君2.0』了!:PP@p 大眼睛是抓兩個字就砍我們。根本沒看我們到底怎麼講的。這種抹黑戰術很卑鄙的餒!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22:23:00
抹黑?這一篇我也只是問了個你們不回答的問題,你們要嘛回答,不需要一直噴垃圾話。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22:29:00
不一直回答你了嗎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22:33:00
我只看到謾罵口水。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22:34:00
某君二連我們的東西講什麼都不知道,就大咧咧的『逼供』我們還反打一耙,說我們嘴炮,噴口水。什麼的什麼啊!唉,人心不古啊!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23:07:00
還是一樣謾罵口水,就是不回答。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1 23:37:00
o無言..千年國是主再來時主的審判,凡得勝都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強盜有沒得勝?你是耶穌嗎?主的審判還沒來,你就知道答案你乾脆告訴我th,Xe,oy這三個有沒得勝好了來,回答我阿我可是完整回答你了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23:42:00
所以,你的回答是,那個強盜我們不知道有沒有得勝。因此那個在樂園的可能在千年國繼續管教,是嗎?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1 23:43:00
大眼睛又開始顧左右而言他,為攻擊而攻擊。真某君2.0也!不過,用這種格調攻擊人?難看啊!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1 23:50:00
樓上,你可以停止謾罵了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2 00:08:00
我幫你問啦,你是要用啟2:7表示沒得勝怎麼會去樂園對吧一者在地心,一者指新耶路撒冷
作者: openeyes222 (睜大眼看)   2017-09-02 00:13:00
沒有耶。所以,答案是?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02 00:15:00
是那你回答我一下吧,th,xe,oy得救或得勝沒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2 09:01:00
碰見大眼睛這種『某君2.0』最無聊!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9-02 09:23:00
不出我所料 (我好像也沒資格說別人QQ
作者: df31 (DF-31)   2017-09-02 09:25:00
@j 不過,看見所謂的基督徒老用政治手法黨同伐異,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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