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指出,在整個基督教的神學傳統中,只有神論、基督論、救贖論出錯,才能夠
被咒詛。
而咒詛就等於定罪/異端/否定基督徒身份/傳揚另一個福音/失去救恩/被大公教會革除等
等,相信
大家都清楚,就不多說了。
所以,XE表面上『咒詛』了恢復本聖經,並其作者,是否合理?就是一個問題。
另外,就如同我說的,當年亞流爭議的時候,凡是接受亞流教導的,都被歸為亞流派,一
同咒詛
之。
所以,說XE沒有『實質上』咒詛整個地方召會,而僅僅『咒詛』某本書或某個人,是否合
理?
這是第二個問題。
而且,在目前版上這種討論哦『歪風』中,版主做出的決定,是否能夠『糾正』這種歪風
?是
第三個問題。即便,大家都必須尊重版主的決定。但是,很明顯的,這扇門一開,後面造
成的
後果,是一個顧慮。
而,如果XE的用詞不是『咒詛』如此強烈的用詞,相信也不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我在這裡,倒是覺得,對於『批判(包括咒詛)』應該設立一個『PK條款』。
畢竟這個版被歸於『學術』。但是,目前在版上興風作浪,挑動爭論的,都採取『空口說
白話』
的策略,更別說耍賴,裝呆,抹黑等等卑鄙的手法。如果要讓討論的風氣歸回正軌,我認
為,
當要求:
1- 批判方當為自己的論點提供足夠的文獻/學術論證,而不能『僅僅』以『我認為』作為
批判
他人的根據
2- 被批判者有權利提醒批判者提出足夠的文獻/學術論證,如果提醒三次後,批判者仍然
不理
,被批判者有權檢舉
3- 被批判者有權利要求批判者澄清某個用詞和觀念,批判者有責任提供資料佐證並解釋
之,雙
方責任義務參考2.
希望這樣的『PK條款』能夠糾正目前這種『不負言責』的歪風!因為誰也不願與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那些鬼扯蛋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