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降臨!)   2018-02-08 11:21:22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不,是你不懂預定
: : 在你的舉例,神變得被動
: : 這與從舊約以來的先知自述(例如耶利米書1:5)
: : 也與保羅的自述(加拉太書1:15)不吻合
: 不不不,你真的不懂預定的真意。
: 神固然有揀選,但人也有拒絕的自由。
: 保羅怎麼說的
: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
: 他是個聰明人,衡量輕重得失,做出正確的選擇。是的,這是保羅的選擇。
這跟得救是否預定,有什麼關係?
你在牽強附會
"傳"和"信",未必是直接關聯的
耶穌講過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你要說保羅傳福音就是接受神預定的方法以致得救,證據不足。
: 落跑先知約拿也是,一開始選擇拒絕,後來選擇順服。
: 上帝固然有揀選,人也有拒絕的自由,誰願意作神合用的器皿
: 就可以得到上帝預備好的榮耀。
: : 如果只預定"方法",神就是只檢查人是否合格(符合得救方法)的律法主義者。
: : 而不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
: 正好相反,就是因為只預定方法,才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
你在強辯
經文和推論呢?
: 就像我之前的例子,十個重傷患者在你面前,當你有能力救十個
: 卻只救了其中的五個,然後你說另外五個是因為重傷而死,不是因為我不救他們。
: 這就是預定論的自欺。部分預定論者如此切割極端預定論,也是如此自欺。
經文本身比較支持這種模型,你怎麼樣也繞不開羅馬書9:11-16、以弗所書2:1-9
要批評別人自欺,你自己最好把經文整理清楚再來說
: 醒醒吧,預定論者,不要自欺,總要從聖經去了解上帝的屬性。
: 而不是找經文為自己的理論佐証。
: 謝謝大家:)
你連經文證據都還沒實際找出來多少,解釋也欠缺。
宣傳你自以為聰明的理論
顯出你自己(和你企圖反映的神),是被動的律法主義者。
說別人找經文替自己的理論作證,其實你在見證自己所做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11:30:00
1.阿民念當然有全部經文的處理。 2.弗2有特別支持預定或阿民念嗎?看不出來。 3.羅9要考慮到「應許生的」是應許特定的「方法」或特定的「人」--羅10:4是講方法;而羅11:20-23也表明「枝子」是可以替換的,只要信而與神和好,這也說明了「貴重器皿」只能說是迎向「方法」者;因為可以替換表示這個貴重器皿是在同一人身上變動的。羅9只是一個比喻,要說服血統論的以色列人;保羅真正的論述還是回到「信而和好」這個方法上來。羅3:27 「乃用信主之法」,這個「法」nomos在10:4已知道就是基督本身。(會所因為混和太多派別,跟他們的討論是一團爛賬;我想這跟與你的討論,本來就是分開來看的)沒錯阿,基督總結了律法,就是告訴我們這個「法」是有「位格」的,所以要從關係論的角度去理解,而不是講成什麼律法主義(法庭的角度)。故我說無論預定論或阿民念,都可以從關係論的角度去理解;其實二者的衝突就小了。而阿民念本來就偏向關係論的角度,是法庭模式的無論預定論或者很奇怪在本板當打手的會所,才會用法庭模式去理解預定論及阿民念。漏字:會所"部分弟兄"--因為畢竟他們似乎不能完全代表會所整體。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15:03:00
三尺比我們更能代表會所!真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15:23:00
倪李的書,人人可讀。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15:34:00
是的!後自由主義的台版士來馬赫比我更聚會處誒!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15:46:00
執著在血統、標籤,真的不太有意義;基督徒有好壞之別,會所弟兄姊妹也有好壞之別;就連X端裡可能也有符合你們簡單信而得救的人了;執著於「外表」有意義嗎?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16:02:00
不好意思,會所不容許異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16:04:00
可是可以造謠?XD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02-08 16:10:00
他們是正統教會不容許異端。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16:51:00
請問三尺,您在那個召會的那個會所聚會?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16:55:00
又迴圈了XD--倪李的書,人人可讀。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18:33:00
呵呵,最卑鄙的就是故意在艇仔海鮮粥裡面混入老鼠屎的做法三尺:麻煩您以後詮釋會所神學的時候,註明那是『你的各人解讀,不代表會所官方立場。』請不要冒充會所,謝謝合作!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02-09 01:49:00
不要再亂講話了。真的。這種話不是可以隨便亂說的。要很嚴肅地看待。生氣。但是不要犯罪。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2-09 12:23:00
強調關係論的th卻又愛用持守到底來規範人,真奇怪欸。神學不只模稜兩可還自我矛盾欸..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9 13:09:00
持守到底在婚姻的類比中就是「白頭偕老」;有愛就是甜美,沒有愛就是惡夢。故信仰必然是愛裡沒有懼怕。沒有愛的信仰就是自欺。除非沒有愛,否則怎麼會認為持守到底是規範呢?的確奇怪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2-09 20:45:00
我們持守的是非非冷冰冰殘酷的律法,而是有情有愛的律法且是心甘情願,這跟th講的「愛」是不一樣的。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9 21:51:00
唉,三尺又在『造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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