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因行為稱義派的挑戰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降臨!)   2018-02-08 05:01:29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 1- 神是用祂的大能揀選並預定得救的人,如果,得救是靠人的行為才得到保證,其不代
: : 表,人的能力
: : 大於神的能力?而神很自然就成為『無所不能』,而人被進化/升級為『無所不能』?
: 該召會弟兄還是一如往常,邏輯能力欠佳。錯誤的假設只會導出錯誤的結論。
: 如同西方說的,garbage in, garbage out。
: 1、神預定人藉著耶穌基督得救,但神並未預定某特定人士必然得救。
: 2、神揀選的是教會,任何人都可以選擇進入教會成為基督的肢体。
: 所以「神是用祂的大能揀選並預定得救的人」這個前提一開始就錯了
不,是你不懂預定
在你的舉例,神變得被動
這與從舊約以來的先知自述(例如耶利米書1:5)
也與保羅的自述(加拉太書1:15)不吻合
如果只預定"方法",神就是只檢查人是否合格(符合得救方法)的律法主義者。
而不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
你的邏輯能力沒有比召會的人好到哪去,自以為聰明,其實開了更大的洞。
: 後面的論述自然也成為廢言。
: 再舉使徒保羅的例子就更清楚了。
: 神呼召他成為外邦人的使徒,但保羅也可以選擇拒絕。
: 如果當初保羅拒絕了這個呼召,那麼神就會再呼召其它人。
: 就歷史的觀點而言,神喜悅的必然成就,必定會有人成為外邦人的使徒
: 但是那個人不一定是保羅,誰願意成為神合用的器皿,就能得到神預備的榮耀。
: 同樣的道理,神揀選教會成為基督的新婦,誰願意接受,就能得救成為基督的肢體。
: 這才是揀選的真意。
: 謝謝大家:)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06:46:00
期待星火分享他的真知灼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2-08 07:18:00
1.火流星對阿民念不熟? 2.預定人得救靠基督這個方法,跟律法主義有何關係?你也加入這種奇怪跳躍的話,實在是OOXX...如果我們信的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就應該跳開凡事以法庭的類比來理解神的救贖,而回到復和的關係類比。
作者: df31 (DF-31)   2018-02-08 08:27:00
三尺找到救命稻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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