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保羅對行為稱義的抨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6-21 11:58:11
(你覺得你不是,就不用對號入座了;th謝絕)
當時有一派基督徒,認為信耶穌後
仍然必須「守律法」包含割禮與獻祭。
他們的模型是
信主-仍要遵守律法-才能得救
看起來問題不大,為何保羅這麼反對?
割禮,獻祭,在信心中行不對嗎?
你可以說他們只守字面
他們也可以反駁他們是在信心中行。
這些不是神的誡命嗎?怎麼會不能行?
保羅用了這麼強的反駁
看哪,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 加拉太書 5:2
我再對凡受割禮的人作見證,他是欠著行全律法債的人。 加拉太書 5:3
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拉太書 5:4
保羅有必要這樣嗎?
這些人不是不信耶穌,而是寶愛律法而已啊?
事實上,因為保羅看的很清楚。
舊人,一無所是,滿了罪惡,只配死。
你還想「守律法」,那基督就白來了。
基督十字架上的死,成全了律法。
同時贖出我們,從律法出來。
是的,律法已經完成了,我們的舊人都死了(與基督同釘十架)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
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 羅馬書 7:4
你去守再多的律法,都是...「還沒死」
結果都是:
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誘騙了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 羅馬書 7:11
因為你還沒死啊,還想守律法
撒旦就開始行動,暴露你的本質。
好一點如保羅之前,哀嘆無法脫離罪的轄制。
慘一點如同一些人,自以為自己遵守律法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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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愛的神,在恩一面藉由十架寶血已經結束一切罪案。
只需要接受這個事實,耶穌已經在十架上完成這一切。
所以不會有什麼又犯了至死的罪而失去救恩。
而神的義就顯出來了,我們的罪犯越多,祂的拯救就越多(欠錢的比喻)
於是,有人抨擊保羅(今日也抨擊我)
為甚麼不說,讓我們作惡以成善?這是我們所受的毀謗,也是有些人硬說我們有這話。這
等人受審判,是該當的。 羅馬書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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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今天也有另一種攻擊,反正神救我了,我可以為非作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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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接下來有兩面啟示解決這個問題。
1.兒子必有管教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希伯來書 12:6
2.獎賞,榮耀的基督徒生活才是我們該追求的。
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 腓立比書 3:14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
阿爸,父。 羅馬書 8:15
所以前提是,我們已經被贖出,得救了。現今的努力不是為了得救,而是為了活出神的心
意,榮耀,基督的生命。
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以弗所書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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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前提下,我們再來細分有何不同。
行為稱義
信主-守律法(各種各樣)-得救
因信稱義
信主-得救
追求成聖(得勝,神起初創造人的目標)
活主-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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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得勝搞成得救(火湖出來)
也就罷了,不是本篇重點。
現在來看什麼是守律法與活主的差別。
活主是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 加拉太書 6:15
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拉太書 5:18
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鼓勵,若有甚麼愛的安慰,若有甚麼靈的交通,若有甚麼慈心、憐
恤, 腓立比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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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守律法呢?
再者,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帄,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會扯破那衣服,裂縫
就更大了。 馬太福音 9:16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不然,皮袋脹裂,酒瀉出來,皮袋也就壞了。人乃是把新
酒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得保全。 馬太福音 9:17
去守那些字句的規範,
你就會被撐破(有些人破了還在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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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舉例
不夠愛人...
活主新造:
因為我心思放在肉體,所以不在靈裡,這提醒我要回到靈中,轉向耶穌。
(唯有神的生命能)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馬書 8:2
守律法:
我怎麼違反教導呢,我要努力達成才行,我要溫柔才行。
(你若這樣,基督與你何益)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羅馬書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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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前頭,行為稱義那些人
沒看出舊造的「已死」加不能。
這與新約是兩回事
第一約已過,現在是第二約。
第一約暴露人的不行。
第二約是憑神生命而行。
已經到了第二約,還在第一約觀念,是與恩典相對的。
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拉太書 5:4
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拉太書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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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是什麼?
基督的血贖出我們在律法下必死的人
再加上基督的生命(賜給我們的聖靈)
白白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活出神所盼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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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基督徒做什麼?
一面我們得了釋放,脫離黑暗權勢
一面奔跑屬天道路,追求建造
這是喜樂的生活。
以前板上有一篇文章,就說到有一個人的父親信主了很多年,但一直擔心死後究竟會不會
「得救」這是沒必要的擔心。
至於那些繼續氣憤在爛也能上天堂的。
我想提醒
死後也有審判。神的兒子神必管教。
這管教也不會輕鬆,不需要激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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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8-06-21 12:21:00
正確的說法是 舊約 依法律 新約 依因信 系統不同若因信 還需搭配 舊約的那些儀文 那因信就不因信了你仍然回到 舊約律法的系統中 那等於還是欠行法律的債等於間接 廢掉 因信的恩因為上主的恩典 是說 我們只要走新系統 因信就可稱義再回頭要求 也要守舊約的儀文 又守不住所有律法等於找死"你們這要靠律法得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因信仍然要搭配行為出來
作者: lovetoshinya (艾多心夜)   2018-06-21 13:20:00
靠律法>守613條 ,因信稱義>守10誡、過節期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8-06-21 13:36:00
樓上別亂教沒有要守舊約 只有禁戒血 跟拜偶像 淫亂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6-21 17:53:00
其實p大你這篇文中把行為稱義和律法主義化上等號但是依照版上之前的討論風氣中,你舉的"不夠愛人"的"活主新造"也會被歸類在"行為稱義中因為跟"愛人"的行為扯上關聯P大這篇文章我是很認同的,只是以前版上對"行為"的定義太極端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8-06-22 20:21:00
推,只有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才能活出得勝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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