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被標題「同志」兩個字吸引進來的,那麼可以左轉離開了,
本篇探討的是神學辯證,而不是社會議題
先看兩個連結
https://m.facebook.com/notes/josephine-hsu/聖經真的反同性戀同志神學懶人包/1015
1210542997384/?__tn__=H-R
https://andrewtsai.wordpress.com/2014/10/13/回應_聖經真的反同性戀/
看完以上兩個連結以後可以進入我們的討論
以接受聖經無誤為前題,同性性行為是否是罪?
我自己的觀點:
以最初創造為本,同性性行為是一種罪
太19:4-6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瑪 2: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
後裔。
這兩節雖然都是在談論休妻的問題,但是可以由此看出最初創造的原意是什麼。
因此,一夫一妻以外都是不符合創造的原意,這也是我所認為同性性行為為何是罪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