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們所反對的律法主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20 01:01:46
人信主後無論如何都不失去救恩這是聖經明言的應許
所以扯改信佛教徒什麼都沒意義
不失去就是不失去。
你可以舉出更誇張的例子,這不過是你們一貫的惡劣手法罷了。
反而th的虛假信才是無厘頭到極限
一個
愛神愛人,積極傳福音,盼望被提
直到一生的信徒
這樣的信徒都被th包含在虛假信的嫌疑內
這才是宗教裁判吧。
你們律法主義本質是顯明的,不敢面對,還一直拿別的話扯皮是沒有用的。
tf說要愛人如己不然永刑
th說要完全不犯罪才能得救
當然,等下th又要跳腳
我明明說每個人窄門不同啊
theologe: 兩邊,都是認同「肉体是可以完全不犯罪的」。 08/18 08:54 → theologe:
「可以」,當然表示有人做不到,無法進窄門得救或得勝。 08/18 0
證據再次擺上,跳腳就不必了
不然就乖乖承認自己失言,不要再硬拗了。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因信稱義,我們早就講過很多遍;
: 得救、行義/進窄門、得勝都是靠恩典,我也多次發文講了這件事。
: 太7的「窄門」,
: 若天國照一般教派解為「得救」,
: 那不進窄門當然就是不得救。
: 也就表示沒有信或虛假信,
: 沒有信到底也是一種不信或虛假信,
: 嘴巴說以耶穌為主,但不追求耶穌命令的愛神愛人,
: 那當然是虛假信。
: 這些不是外添的條件,而就是真信必然會有的基督徒生活、生命。
: pin一直說決志後去信佛教也得救,
: 這才不叫因信稱義!
: 而pin一直論斷栽贓抹黑我們是律法主義,
: 甚至多次論斷我不是基督徒,
: 或者因我解經跟會所不同,就說我亂扯或不懂聖經、沒讀聖經,
: 這些就是標準的律法主義。
: 因為他拿外添於信心的會所神學及解經當作律法來論斷人。
: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推 tfnop: @dam 你說對了,沒有愛人如己就是犯罪,將來就是山羊,就是 08/14 09
:0
: : → tfnop: 永刑,真正的活出基督必定也會實際上滿足愛神愛人,所以活
: : theologe: 兩邊,都是認同「肉体是可以完全不犯罪的」。 08/18 08:54 → theolo
ge
: : 「可以」,當然表示有人做不到,無法進窄門得救或得勝。 08/18 0
: : ==============================
: : 反對的,就是有人要將白白的恩典
: : 加上這些條件
: : 但因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的得稱義。 羅馬書 3:24
: : 並且一人犯罪的結果,也不如白白的恩賜;因為審判是由於一次過犯而定罪,恩賜乃

: : 於許多過犯而稱義。 羅馬書 5:16
: : 如此說來,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

: : 生命了。 羅馬書 5:18
: : 我們得救,是出於主在十字架上流血擔當罪
: : 不是因為活出愛人如己,也不是因為做到什麼
: : 再次強調,基督徒應當愛人如己,但不是得救條件。
: : ps.這邊得救指的是 免去「永刑」;永遠的火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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