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單純回應標題「基督頂替律法」
: 頂替這動詞用的對嗎?
: 馬太福音:
: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 所以,成全≠頂替,應該換個動詞比較不會有誤解。
: 又或者應該說「耶穌頂替了你的死罪」,他是來成全而非取而代之。
: 而「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 「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 這句話在現代的引申會是什麼呢?
: 肯定不是成天想著其他僅遵一般律法的教派弟兄有沒有割包皮吧?
: 就算現代人都是沒辦法百分百遵行律法的,主內還是要努力,並且互相提醒才對。
: 作不到或礙難辦到的,耶穌替你成全了,但那些你作得到的,為什麼不作呢?
: 總不是人家在規勸世人反姦淫盜竊,扛精一句「你先割了包皮再來教訓人」,
: 就能帶來什麼良性循環吧。
風大你好,你說的成全那面是對的
不過那並不是我們用頂替一詞的根據。
如果只有那一節,那就是基督成全律法。
1.頂替由來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 加拉
太書 3:23
但信仰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兒童導師的手下了, 加拉太書 3:25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作奴僕。 加拉太書 4:8
這節說從前我們在律法之下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情願重新
再給它們作奴僕? 加拉太書 4:9
保羅直接把律法評為軟弱的蒙學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 希伯
來書 7:19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帶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 加拉太書
3:24
簡單說,基督來到後,我們就不在蒙學之下。
比如愛神愛人,當然是好的。但這不能改變人內裡所是,也軟弱無力。
比方墨家兼愛,證嚴大愛,儒家仁愛
都是好的,但人是敗壞的。
而基督是賜生命的,是愛的實際。
祂來了,使我們有真正的「素質」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哥林多後書 3:17
所以這就是基督頂替律法。
基督是全備自由完整真正的律法。
不再是字面的律法,這內住的保惠師(基督自己)在我們裡面教導我們該如何行。
不再是外面的「字句」
而是裡面的「生命」
這不是說外面字句不好,而是強調神所賜的是要我們裡面「變化」
做得到當然去做沒有問題。
沒有人說就不要認真上班,幫助弱小。
而是越過越多實際增加。(正確方向的問題)
舉個例子,讀書不要猜題,而是要理解。
但也不是說猜題就完全不對,但理解才是方向。
還沒理解的部分自然先猜題。
但方向總是往理解前進是正確方向。
學習心思置於靈是正確方向。
真善>>>>>>>>>人的善>>人的惡
而論到守律法
保羅在加拉太書說的是很清楚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情願重新
再給它們作奴僕? 加拉太書 4:9
這個蒙學,指的是「整套守律法」
與憑那靈,就是相對的(所以才用頂替)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拉太
書 4:24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
僕的。 加拉太書 4:25
整套律法,都是奴僕,妾。
目的是為引我們歸向基督,基督既已到了。
我們就不在律法以下了。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加拉太
書 5:1
這就是指還在字句遵守任何一條律法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效力;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纔有效力。 加
拉太書 5:6
這是新約的路,
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拉太書 5:16
同時這樣做,也真正滿足了律法
因為全律法都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之內,得以完全了。 加拉太書 5:14
因為基督就是律法的實際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4
當然你要用規勸角度來看。
天然善總比天然惡好
認真過好每一天生活,勸人為善等等
這都是世人好人的觀念。
(不從聖經角度看,總比為惡好)
然而不是聖經真正要表達神人的觀念。
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以弗所書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