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monwhk (Damon)》之銘言:
: 就像你今天去愛一個人,在談戀愛的當下,願意付出的愛難道會因為後來的分手,
: 就讓之前的愛全都變為虛假?人世如此,神道亦然。
: the始終沒搞懂的是:一個人在願意接受救主時,其實就已然得救。
: 縱然這個人後來去參拜別神,那該討論的是這個人會不會「失去」救恩?
: 我們的見解(含PIN)都認為不會,因為這個人還是有神的生命在他裏面
: 他還是神的兒女,但神為了祂的愛、光、聖、義,對這個兒女必然會有管教。
: the就是因為沒搞懂人是在何時得救、如何得救、得救後如何,
: 所以才會以為一個人信主後,再去信別的教,還會得到救恩,是謬論
: 簡單來講,the根本就搞不懂「得不到」和「得到後失去」的差別
: 還好意思說「誓不兩立」,無知到此,也算可悲了。
主觀認定不等於客觀認知,你不能說TH沒搞懂,你只能說你們的觀點不同。
如果你要用戀愛來作例子,愛情是不是會褪色?愛情可不可能只是一時迷戀?
若你認定後來嫁娶的對象是真愛,那麼初戀是什麼?也是真愛嗎?
真愛要有幾個?最愛能有多數嗎?
你會跟你另一半說「上個對象我依然愛他,所以他不至於拋棄我」
還是「但是我最愛的人是你,我必仰望崇拜你直到死」?
腳踏兩條船在一神教裡有這麼大的自由彈性,那就不該叫一神教了,
上帝若這麼寬容有愛,舊約裡也不會兇成這樣。
你們的見解最大的問題在於,信了別的教的前基督徒,
你們不願意把他們當成異教徒,也捨不得把他們認定為不信者,
所以你們假定神不會拋棄他們。
但這是人的眼光,人的判定,神會怎麼看呢?你們從經文裡找答案,
但你們所舉的經文多半都是信了主,主必不拋棄,
為何不舉那些不信了,主會怎樣的經文呢?
所以上述的見解其實是有偷渡嫌疑的,或至少是考慮不周的。
我就問你,拜偶像的,不信的,神有沒有說他們會怎樣?有吧。
啟示錄都明示了第二次的死,難道異教徒還有接關機會?
一個人不可能一出生就決定要不信或拜偶像,所以這必然是成長後的選擇,
你既無從去想像一個基督徒如何會成為不信者,或心甘情願去參拜神社,
對著大佛或地藏王膜拜,那麼你還能隨便假設他們也會得救嗎?
我就問,兩種經文擺在一起,一個明確指出你不信了會怎樣,拜偶像會怎樣,
另一個只說你信了,神必不至於拋棄你,哪個比較直接?
究竟是別人不懂,還是你們要承認,這只是你們的主觀教義而已?
就旁觀者而言,你們此舉無疑是合理化基督徒劈腿其他宗教信仰的行為,
反正都會得救,得救也是最重要的,那什麼都信不是更好嗎?
這對基督徒到底有沒有幫助,我怎麼覺得是在幫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