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談談政教分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6:41:17
請告訴我們,你怎麼看,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馬太福音 22:17
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把該撒的物歸給該撒,把神的物歸給神。 馬太福音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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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算是基本代表政教分離的代表話了。
那麼,到底什麼是政教分離呢?
這一條線又在哪裡呢?
總不能支持某方不是,支持另一方又變成是,這不是很奇怪嗎?
嚴格一點來說
一個基督徒,私下去投票,是不是犯了這條?
他是屬天的子民,怎麼還參加政治的事。
怎麼妄圖透過自己力量去影響政治?
再嚴格一點,他不投票了,在基信版發發文章,講他對某議題想法。
這也可能影響別人投票結果,這是不是政教不分?
再嚴格一點,他在教會講同性戀是罪,影響到投票,是不是政教不分?
教會禱告,政府能夠開放傳教,這些基督徒試圖影響政府,是不是政教不分?
政教不分成為大殺器,專門捕殺基督徒了。
我們還是回頭看看,那兩節經文到底說什麼?
有人試探耶穌要不要繳稅。
耶穌傳達地上事歸地上事。
言下之意明明是,服從地上權柄規定不抗爭啊。
(當然,不要舉一些政府叫你殺人之類蠢例)
舉例來說,基督徒在伊斯蘭國家,政府規定不能吃豬肉。
這事無損神權益我們就地上歸地上,就這麼簡單。
那到底什麼事是政教不分?
這絕對是大哉問。
中世紀天主教被罵這麼慘,當真是因為「教會試圖影響政治」嗎
還是因為教會「失去本心墮落離開神的道」呢?
如果今天北韓政府公投,基督徒可以不可以公開聚會,你是牧師怎麼帶信徒?
堅持政教分離,絕對不叫信徒去投票?
感謝讚美神,發動信徒一起支持公投?
是是非非,不是給人當武器隨意攻擊的。
我用保羅的話總結。
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 羅馬
書 14:5
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
感謝神。 羅馬書 14:6
支持同婚,若是心向主純潔,無可定罪。
反對同婚,若心向主純潔,一樣無可定罪。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6:45:00
那大妓女是做了什麼才變成大妓女的呢?不就是跟宮廟和政治合作嗎平常你就會這樣回答現在這樣就變不理性了嗎???我們是在討論啟17的大妓女喔平常你不是也認為她就是跟異教和政治合作的教會怎麼今天你在這議題上就默許妓女的作為了呢OK 拒絕與異教跟政治合作 我就沒意見了 因為與異教跟政治合作的教會 就是啟17的大淫婦這個你我都認同沒有自相殘殺呀 解釋啟示錄17章而已這種解釋本來就是你我共同的解釋了投公投沒有政教不分喔到處去跟候選人合作才是政教不分喔這次真的就是我們的期中考基要主義的 前千禧的 人無法達到標準只能被救的這些我們嘴巴講的教義的期中考一旦我們妥協 那就重回羅馬的懷抱就好行為稱義、以教領政、神人合作基要主義對抗的就是行為稱義前千禧對抗的就是以教領政人無法達到標準只能接受拯救對抗的是神人合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03:00
所以,我,違背那一條?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03:00
你可能全部通過這些我們自己設下的標準你絕對全部通過但你覺得現在偏執的教會有辦法通過?不但沒通過還全部都踩線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05:00
以因信稱義來看,他們並沒說對方不得救吧?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06:00
tf大不就認為連受浸都不可以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06:00
與異教聯名,這點踩線無疑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07:00
是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07:00
tf大本身就踩線因信稱義了(他們本來就被歸類行為稱義啦)以教領政,這點是我最大的反思,如同內文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08:00
對 但tf大很誠實 另一種很不誠實他們也認為因信稱義 但他們不認為人無法達到標準人無法達到標準 正是因信稱義的大前提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09:00
舉例呢?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09:00
如果可以達到標準 那當然要行為成義才對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0:00
你認為同性戀無法控制同性性行為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0:00
啊基要真理是沒跟他們說 根本不可能做得到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1:00
能不能我其實不知道 但根據我們的神學不可能做得到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1:00
理論上倚靠主都可以做到啊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2:00
嗯嗯 沒錯吧 但過程會一直跌倒那嗎其實就是達不到上帝的標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3:00
對啊,所以哪裡違反教導我看不出來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3:00
這個是你我信仰的根基 就是人無法達到上帝的標準只能被上帝稱義 不然死路一條沒錯吧 也是我們這個信仰最重要的一點不是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4:00
但是我們又有另外一條線,是奔跑賽程,活出神心不是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4:00
一個同性戀如果想靠守律法得到上帝的認同他就是死路一條對 你說的沒錯那個就是我們每個人都該努力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5:00
一個異性戀想不要婚外情得到上帝認同....下同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6:00
哈哈 好啦我們每次都會卡在這裡 算你贏啦每一次都會被你打敗 哈哈 你真的很強w大有回你文 你先跟他討論一下我目前無法突破你每次都贏的這招 哈哈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8:00
沒有,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不違背聖經,又如何幫助到因LGBT受苦的人們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17:19:00
大概死路一條吧 @@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8 17:19:00
他的回文其實也打破政教分離這個殺招不是嗎,這就行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11-08 17:19:00
給同志要的婚姻就是最大的幫助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11-08 17:20:00
婚姻在民法上就是世俗產物,世俗會影響到你的信仰嗎?如果不會,那麼同婚合法又會對信仰造成什麼影響?一個基督徒自己拒絕與同性交往是信仰實踐反對別人的婚姻權會是信仰實踐嗎? 再想想看吧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11-08 18:21:00
你若說你信神,但你同時在拜其他神,並且教會都知情,那麼這個信當然是不確實的,因此我們拒絕為此人受浸,這也是因為我們認為赦罪發生在信而受浸。同理,一個慕道友是同性戀者,他必須先被確認對神有信心,因為我們不想讓酵進入教會,請問哪裡踩因信稱義的線?
作者: eno4022 (eno)   2018-11-08 19:24:00
公投歸公投,信仰歸信仰這次教會讓人詬病的就是反同婚沒有聖經依據,但卻動員教會在反。講難聽一點就是在神的殿做世俗事,跟當年在聖殿裡換銀錢差不多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8 20:12:00
同意其實我們正在教會裡從事選舉工作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11-09 19:37:00
凡事都 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馬丁路德的著作「基督徒的自由」。請問各位基督徒的自由在當代的解釋?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0:45:00
那大妓女是做了什麼才變成大妓女的呢?不就是跟宮廟和政治合作嗎平常你就會這樣回答現在這樣就變不理性了嗎???我們是在討論啟17的大妓女喔平常你不是也認為她就是跟異教和政治合作的教會怎麼今天你在這議題上就默許妓女的作為了呢OK 拒絕與異教跟政治合作 我就沒意見了 因為與異教跟政治合作的教會 就是啟17的大淫婦這個你我都認同沒有自相殘殺呀 解釋啟示錄17章而已這種解釋本來就是你我共同的解釋了投公投沒有政教不分喔到處去跟候選人合作才是政教不分喔這次真的就是我們的期中考基要主義的 前千禧的 人無法達到標準只能被救的這些我們嘴巴講的教義的期中考一旦我們妥協 那就重回羅馬的懷抱就好行為稱義、以教領政、神人合作基要主義對抗的就是行為稱義前千禧對抗的就是以教領政人無法達到標準只能接受拯救對抗的是神人合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03:00
所以,我,違背那一條?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03:00
你可能全部通過這些我們自己設下的標準你絕對全部通過但你覺得現在偏執的教會有辦法通過?不但沒通過還全部都踩線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05:00
以因信稱義來看,他們並沒說對方不得救吧?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06:00
tf大不就認為連受浸都不可以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06:00
與異教聯名,這點踩線無疑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07:00
是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07:00
tf大本身就踩線因信稱義了(他們本來就被歸類行為稱義啦)以教領政,這點是我最大的反思,如同內文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08:00
對 但tf大很誠實 另一種很不誠實他們也認為因信稱義 但他們不認為人無法達到標準人無法達到標準 正是因信稱義的大前提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09:00
舉例呢?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09:00
如果可以達到標準 那當然要行為成義才對呀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0:00
你認為同性戀無法控制同性性行為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0:00
啊基要真理是沒跟他們說 根本不可能做得到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1:00
能不能我其實不知道 但根據我們的神學不可能做得到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1:00
理論上倚靠主都可以做到啊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2:00
嗯嗯 沒錯吧 但過程會一直跌倒那嗎其實就是達不到上帝的標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3:00
對啊,所以哪裡違反教導我看不出來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3:00
這個是你我信仰的根基 就是人無法達到上帝的標準只能被上帝稱義 不然死路一條沒錯吧 也是我們這個信仰最重要的一點不是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4:00
但是我們又有另外一條線,是奔跑賽程,活出神心不是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4:00
一個同性戀如果想靠守律法得到上帝的認同他就是死路一條對 你說的沒錯那個就是我們每個人都該努力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5:00
一個異性戀想不要婚外情得到上帝認同....下同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6:00
哈哈 好啦我們每次都會卡在這裡 算你贏啦每一次都會被你打敗 哈哈 你真的很強w大有回你文 你先跟他討論一下我目前無法突破你每次都贏的這招 哈哈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8:00
沒有,也許我們可以討論,不違背聖經,又如何幫助到因LGBT受苦的人們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1:19:00
大概死路一條吧 @@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11-09 01:19:00
他的回文其實也打破政教分離這個殺招不是嗎,這就行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11-09 01:19:00
給同志要的婚姻就是最大的幫助了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11-09 01:20:00
婚姻在民法上就是世俗產物,世俗會影響到你的信仰嗎?如果不會,那麼同婚合法又會對信仰造成什麼影響?一個基督徒自己拒絕與同性交往是信仰實踐反對別人的婚姻權會是信仰實踐嗎? 再想想看吧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11-09 02:21:00
你若說你信神,但你同時在拜其他神,並且教會都知情,那麼這個信當然是不確實的,因此我們拒絕為此人受浸,這也是因為我們認為赦罪發生在信而受浸。同理,一個慕道友是同性戀者,他必須先被確認對神有信心,因為我們不想讓酵進入教會,請問哪裡踩因信稱義的線?
作者: eno4022 (eno)   2018-11-09 03:24:00
公投歸公投,信仰歸信仰這次教會讓人詬病的就是反同婚沒有聖經依據,但卻動員教會在反。講難聽一點就是在神的殿做世俗事,跟當年在聖殿裡換銀錢差不多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8-11-09 04:12:00
同意其實我們正在教會裡從事選舉工作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11-10 03:37:00
凡事都 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馬丁路德的著作「基督徒的自由」。請問各位基督徒的自由在當代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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