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標題: Re: [分享] 錢財這種東西
: 時間: Fri Aug 2 21:59:5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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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應不應該擁有財富? 若是可以,那多少財富還算是合理範圍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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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主導文的乞求是「賜我們日用的飲食」 (馬太 6:11),另一方面經文也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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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可妄求 (雅各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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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uestone: 耶穌教的主禱文並非指我們肉身上的食物,若能查到原文 08/04 08:09
→ truestone: ,就能證明「日用的飲食」並非指一天的三餐。和約翰福 08/04 08:10
→ truestone: 音第六章放在一起對照看,這「日用的飲食」是我們每天 08/04 08:10
→ truestone: 該得到的靈糧-耶穌自己就是那個餅。 08/04 08:10
t大這是非常好的看法。我剛才查了一下,主要問題是馬太福音6:11裡的那個 epiousios。
好像多數學者也沒有定見說那個字應該怎麼翻。
若是翻每日的飲食 (三餐),那有更好的字 hemeran。
但若是翻「聖餐」,那聖餐概念比主導文晚太多,而且epiousios本身沒有「聖」的
概念。
比較現代的翻譯傾向於翻「明日」或「未來」,但還是三餐的意思。
天主教的概念好像是說幾種解釋同時都有,有三餐的意思、明日的意思也有聖餐的意思。
t大看法如何?
我先說一下,我是傾向主要還是三餐(不論是每日還是明日)的意思,但可能包含
有聖餐的意思。總覺得說太過排斥三餐的意思會落入諾斯底那種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