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永遠的保障

作者: mei09891 (Just do it!)   2020-01-15 18:19:11
1. 重生得救
我們由於先祖亞當夏娃帶下來的原罪,生下來之時我們的靈就是死的。耶穌對尼哥迪姆(或尼哥德慕,新版翻譯)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指的就是靈的重生。
我們從母腹生出來後,有辦法再回到母腹裡面,然後再次被生出來嗎?
當然不可以。
屬靈原則也是一樣的道理:屬靈的重生是無法逆轉的。
屬靈的重生,意義就是恢復神兒女的位份,在屬靈上我們被生出來了,所以才會有屬靈的嬰孩這種說法。既然被生出來,是無法反悔的,這就是屬靈原則。今天就算神的兒女反悔不信神是他的父親,被生下來已成定局,他永遠與神有著那個關係,如同我們在地上被母親生下來,就算我們如何的悖逆,父母永遠就是我們的父母,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按照某些人的教導說,若是不持續相信就會失去救恩,意義上就是說你的靈又死了。若是這樣,如果未來這個人又反悔,又重新相信,那是否他又會再次重生?也就是說,按照這個道理,一個人的靈可以反覆的重生與死亡!?一直不斷的被重新生下來,這樣的畫面令人不適,而且違反屬靈原則。
重生只有一次,而且不能反悔,這是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其中一個證據。
2. 耶穌寶血的大能
神明白人無法靠著守律法得救,因此用耶穌的寶血取代舊約的獻祭,祂的寶血是持續有效的,不僅赦了以前與現在的罪,我們未來的罪也赦免了,否則我們這些一直犯罪的人如何能得救?
耶穌的寶血擔當我們「一切」的罪。我們不信神,也是一種罪。因此就算我們信主之後,因為軟弱、跌倒、被世界影響走偏等等而心中產生懷疑而不信,耶穌的寶血一樣可以擔當我們的罪,而且主必要使我們站立(羅14:4)。羅8:34-39也說了,沒有任何事能使我們(信徒)與神的愛隔絕,包括「不信主」這件事。這就是恩典的真諦,就是因為不配得,所以叫做恩典。
耶穌在馬太福音12:31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這裡所說褻瀆聖靈的罪不得赦免,並非是說這個人要預定被丟入火湖裡,指的是肉體上的懲罰不得赦免,指的是主後70那些信了主卻又回到猶太教的信徒將會與其他不信主的人一起被屠殺,並非指屬靈上救恩的失去。
保羅也曾提到要將不聽勸的信徒趕出教會,使他們受肉體上得折磨,但靈魂要得救。
雅各書說的行為,指的是建立在有真信心(得救條件的信心)的基礎上,自然會出現的行為上的轉變。保羅說得救是靠信心,不是靠行為;雅各的意思則是說,得救的人必然會出現行為上的轉變。兩者說的東西是一體兩面,沒有衝突。
那有沒有人信主,行為卻沒有改變?真正得救(起初信主的條件達成,不清楚得救條件的人可以查我以前發的文)的人,他的生命一定有改變,但個人生命的情況都不同,個人是否願意跟隨聖靈的帶領也不同,因此外在表現的情況也不同,因此我們不能用這些經文去判斷別人是否得救。神的話是對自己說的,不是用來判斷別人的,更何況我們沒有人有權柄去判斷別人。
那假如一個人信主,行為卻依然故我,不聽勸導與耶穌的訓誨,會如何?
1. 在基督的基礎上用草木禾秸建造,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被燒盡,但自己要得救。(林前12:14)一樣會得救,但會失去屬天的獎賞。
2. 犯罪的人,肉體會受逞罰,甚至死亡。這是肉體上的死亡,意思是提早離開這個世界,但不是失去救恩。(林前5:5; 林前11:27-32)
綜合上面的說明,配合兩年前我發的文章,相信已經很清楚了,一次相信永遠得救,這是唯一的真理。
想了一下,再多說兩句好了。
3. 聖靈的印記
以弗所書 1:13 :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以弗所書 4:30 (繁體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人一但得救重生,聖靈保惠師就會永遠與他同在,這是沒有附帶其他任何條件的。如果說一個人反悔不信了,難道神會反悔將聖靈移出這個人嗎?有聽過這樣的教導嗎?聖靈的印豈是說取消就能取消嗎?所謂聖靈的印,就是不可更改的意思,意思是「被印的人永遠屬神」,如同啟示錄裡被獸印的人一樣,再也無法回轉而必定進入火湖。人會背約,但神永遠不會。這是另一個「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證據,是真實無誤的。
如今我已將真道告訴你們,有人聽進去且相信的,就有福了。
懶得再重新開一篇,在這裡順便處理兩個常見的問題;我盡量用最少的字來回答,剩下有心的人請自己翻聖經,我用和合本與ASV,那種有爭議的譯本就不要拿來討論了。
1. 我們要不要守十誡?或是守舊約?或是守律法? What ever, 反正每次問來問去都是類似的問題。
簡單答案:我們外邦人應該要守彌賽亞的律法,但這與救恩無關,而是信徒應該要做的,與獎賞有關;舊約的律法已經廢除,可以憑自由意願來守或不守,不影響我們的生命、獎賞或救恩。
解釋:
我們先讀以弗所書 2:12 :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舊約的律法,是神與以色列人訂的,而這613條律法包含十誡、守安息日、十一奉獻、哪些東西能吃或不能吃等等。所以,舊約的律法跟外邦人完全沒有關係,這不是神與我們外邦人訂的律法。
接著希伯來書 7:18–19 :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我曉得許多人認為舊約沒有廢除,其實在很多地方都有提到這事,我這裡只挑這段經文,已經寫明了。
什麼是彌賽亞的律法和獎賞:自己把新約看完吧,篇幅太多,我懶得打字了,神的話值得細細反覆閱讀。
2. 橄欖樹的意義
我們先看羅馬書 11:17–24 : 17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8 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19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21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22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23
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橄欖樹代表的是亞伯拉罕之約為基礎的祝福,我們外邦人雖然本與亞伯拉罕之約無關,但因信基督而一同被接在其上,獲得部分屬靈的祝福。所謂被砍掉並非指失去救恩,而是被挪出祝福之地。保羅這段經文不是處理個人信徒的問題,而是指以色列與外邦人兩個族群的狀況:以色列因為悖逆而被暫時移出這個祝福之處,而外邦人因信靠神被接上去,但保羅要警告外邦人若是同以色列那樣悖逆,一樣會被移出這個祝福;而被移出祝福的以色列人若回轉向神,會被從新接上。
最後,葡萄樹才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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