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的一部片
http://i.imgur.com/F1JmbCl.jpg
http://i.imgur.com/7vpExdc.jpg
還沒看完。
但想到教會心理醫師讓受害者跟
加害人握手祈禱,就覺得很噁心。
(要是我應該會得洗手強迫症)
至於主教另外找受害者的孩子去
面會,然後洗腦他們應該寬容,
甚至受害者的母親也覺得受害者
不該計較三十年前發生的事。
唉,不是當事人,焉知當事人之苦?
最厲害的是,
當事人沒有因此棄絕信仰,
這很令人佩服。
#閱後感
1.片名真的很有意義
2.第一當事人還信神嗎?
That's a ques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