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是與基督教(和猶太教)最接近的宗教。我們看看可蘭經怎麼說同性戀吧!
(我確已派遣)魯特,當時他對他的宗族說:「你們怎麼做那種醜事呢?在你們之前,全
世界的人沒有一個做過這種事的。你們一定要舍婦女而以男人滿足性慾,你們確是過份的
民眾。」 他的宗族唯一的答覆是說:「你們把他們逐出城外,因為他們確是純潔的民眾
!」 我拯救了他和他的信徒,沒有拯救他的女人,她是和其餘的人同受刑罰的。 我曾降
大雨去傷他們,你看看犯罪者的結局是怎樣的。...你們怎麼要與眾人中的男性交接,而
捨棄你們的主所為你們創造的妻子呢?(And forsake the wives your Lord created
for you?)其實,你們是犯罪的民眾。」
(參考古蘭經 7:80-84, 11:77-83, 21:74, 22:43, 26:165-175, 27:56-59, 及
29:27-33)
根據維基百科的詞條:
https://zh.wikipedia.org/wiki/LGBT%E8%88%87%E4%BC%8A%E6%96%AF%E8%98%AD%E6%95%99#%E5%8F%A4%E8%98%AD%E7%B6%93
可蘭經也有以下相關的經文:
Of all the creatures in the world, will you approach males, and leave those
whom Allah has created for you to be your mates? No, you are a people
transgressing (all limits)!’
Qur’an 26:165-166
裡面說到:
阿拉伯詞語liwat(意指同性性行為)及luti(意指進行同性性行為)都是從魯特(lut)
而來。[9] 。多數教派將該故事視為古蘭經禁止同性性行為的依據,但『在古蘭經中,沒
有處罰同性性行為的罰則,因此各教派自行推導嚴厲程度不一的伊斯蘭教法,來決定處罰
方式。』
我也承認:『我不反對伊斯蘭教,但我認為對聖經的解釋應該隨科學以及時代環境需要進
步。 』(因為,人家要信,你能怎麼辦呢?)
但是,我們大家要知道:『要知道在‘可蘭經’那個時代社會是男女性別二元論,不知道
有染色體XX XY這個東西,更不清楚有那些染色體異常或外生殖器官異常的雙性人的狀況
。』
所以:『那個時代社會對男女的性別之分就是出生時父母憑嬰兒的外生殖器外觀決定,所
以會出現很多錯誤。甚至會造成冤殺冤死的狀況。 』(善哉!善哉!)
還有:『例如:在『中東伊斯蘭國』規定男同性戀者要『從樓上扔下來後,再逼老百姓用
石頭打他,直到石頭堆成一座小山』的方式處死,而當時可能一位被以此規定處死的人其
實是個假性雙性人,在生物性別上他根本沒有行同性戀,反而是社會以死刑在逼他行同性
戀。(在染色體女性卻因外觀被誤當成男性養大的情況) 』
此外:『而對於那些染色體異常或外生殖器官異常的雙性人,他們可以穿哪一種性別的衣
服,這可蘭經也沒有規定。』
由此看見:『也就是說,當時伊斯蘭社會聖經中對於男女的規定目的僅僅是為了維持一個
表面上的社會秩序,而在現今科學上卻是站不住腳的。』
故此,在around主張:『在現今科學以及時代社會發展與當時猶太社會已經完全不一樣的
情況下,基督教對聖經的解釋是不是應該跟著進步? 』的同時
大家是否也認為:『在現今科學以及時代社會發展與當時阿拉伯社會已經完全不一樣的情
況下,伊斯蘭教對古蘭經的釋是不是應該跟著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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