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禁誡祭偶像的物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2-18 14:07:54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這個其實是說,重點不在於物,而在於與鬼相交
所以邪靈並不會因為祭祀而進入物裡面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從保羅這個說明,可以知道在市面上所買的,很有可能是祭偶像的物
但邪靈不會進入物,所以並沒有問題
你的良心也不需要責問自己今天有沒有不小心吃了祭偶像的物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
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這段是最容易被誤解的段落
如果有不信的朋友請你赴席,你也願意去,那就隨意吃
如果你明知道這是祭偶像的物,那就不吃
因為你的朋友是你要帶領的目標,即使他最後也都沒有信主,
你仍然必須讓他知道基督徒不吃祭偶像的物,
否則你的朋友會因此困惑,基督徒不拜偶像,但對外邦神的事物也不忌諱,
那他可能會邀請你參加各種祭祀的周邊活動,那麼什麼情況你會拒絕?
豐年祭行不行?炸邯鄲、迎媽祖行不行?
最後說明大原則
祭偶像的物重點不在於物,而在與鬼相交
若能夠避免,那就避免
若是不知情,那也沒有問題
其他的時候,就不要跟外邦祭祀的事有交涉
無論是豐年祭、廟會宴席、廟會的台戲等等都是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2-27 10:51:00
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做俗物。禱告潔淨後沒有交鬼的問題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2-27 12:46:00
你這個說法是感謝著去犯罪,當你能夠選擇的時候,為何要故意吃祭偶像的食物呢?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2-28 10:10:00
真理使人自由,不需要被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捆綁,禱告倚靠聖靈感動去做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2-28 11:49:00
那我問你:真理使人自由,那拜偶像可不可以?你故意去吃祭偶像的食物,那不是故意惹神的忿恨嗎?林前10:20-22說的意思你真的懂了嗎?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2-28 11:58:00
不用擔心吃會讓神忌恨,林前8:8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2-28 16:21:00
那我就問你了,喝鬼的杯、吃鬼的筵席是什麼樣的情境?保羅既然會寫,那就一定有符合情境的情況,那麼以你的解經是什麼情況,如果你的答案不存在,那就表示你的解經有問題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2-28 23:53:00
吃祭偶像之物和赴廟宴不是同一件事,但你硬把二者連在一起,然後說不能吃祭偶像之物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1 08:18:00
你忽視了林前10:18,吃祭物的就與祭壇有分,因此吃祭偶像的物其實就是與祭鬼有分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1 09:34:00
林前10:18-21 重點在不吃鬼的筵席,而不是不吃祭偶像之物,可以因爲良心緣故吃,而不是吃了就是交鬼更正:可以因爲良心緣故不吃如果吃祭偶像之物一定和交鬼有關,保羅就不會說市場買的不要問儘管吃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1 14:33:00
我同意市場買的不用管,也同意不是因為祭物中有邪靈,那麼惹神忿恨的事不就很清楚了嗎?就是明知是祭偶像仍然去吃。保羅用有人請你赴席來舉例,就可以知道這個赴席並非廟宴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1 14:50:00
神在意的是吃的人是否讓軟弱的弟兄跌倒,而不是你吃了什麼。廟宴原本就不該去,與吃什麼無關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1 20:53:00
所以你的解讀10:21是指吃廟宴?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2 00:05:00
是的,‘鬼的筵席’指的是廟宴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2 07:57:00
那你的問題就會發生在10:27,有不信的人邀你赴席,這是廟宴還是一般吃飯?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2 12:11:00
原文沒有宴席這個字,應該是指一般宴席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2 12:50:00
既然是一般吃飯,這整段就不是談廟宴,吃鬼的筵席也不是指廟宴,而是故意吃祭偶像的物,在祭鬼的事上有分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2 13:29:00
林前10:21是跟著10:20廟宴來的,10:25和10:27指的是一般情況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2 18:41:00
那你的意思就是保羅舉例錯誤,論證跟舉例一定會相關,論證講廟宴,舉例講完全無所謂的吃飯,要是你寫聖經會這樣寫嗎?其實整段來源的論述是10:18,要以此出發才對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2 23:57:00
我倒覺得10:23才是核心,重點在造就人不讓人跌倒,願意為他人放下原本可以吃的食物10:23-24是保羅想表達的核心保羅書信在林前林後有多處不連貫,可能是不同時間寫的書信放在一起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3 00:54:00
如果你要認為是不同時間的著作,那我也只能尊重你的看法
作者: fisherke (費雪)   2022-03-03 00:54:00
如果10:27指的是廟宴,保羅會說可以去儘管吃不要問嗎?這不是直接打臉10:21?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22-03-03 04:59:00
所以我說這整段都不是指廟宴,而是信徒日常會碰到的事,也因此吃鬼的筵席並不是廟宴,而是故意的去吃祭偶像的物,故意在祭鬼的事上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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