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基督教是不再成婚前性行為,並且強調未婚懷孕的危害
但是另一方面我卻發現,婚後意外懷孕的情況其實更加普遍
以我目前查到的資料顯示高達七成的台灣已婚婦女曾意外懷孕過
其中大約三分之一選擇墮胎
而在美國的墮胎婦女中高達六成是已婚婦女
由此可見這是一件具有普遍性的問題
什麼是婚後意外懷孕呢?
以我的觀察可以分成三種
一、本打算婚後兩三年再生小孩,結果因為在避孕上的疏忽導致才結婚半年就意外懷孕
二、已經生了幾個小孩後,打算停止生育,結果又再次不慎懷孕
三、已經生過孩子,將來還打算生,但是希望間隔幾年後再生下個孩子
結果計畫的時間未到,又懷孕了
對於基督教家庭而言,他們面對婚內意外懷孕時,會抱持怎樣的心態及觀念呢?
另外許多已婚婦女婚內意外懷孕墮胎,是否算是一種問題呢?
但是另一方面,我發現像是天主教會似乎不贊成除自然避孕法以外的避孕措施
而基督新教中如美國Amish教派的人也採這種觀點
那是否意味絕經前的已婚婦女隨時暴露在意外懷孕的風險?
或者說如果不打算生小孩,最好選擇長期禁慾?
但是年輕的夫妻間長期保持禁慾或無性婚姻同樣也不是基督宗教所樂見的情況
還是說像Amish或Haredi那樣放棄計畫生育
如此也就沒有所謂"婚內意外懷孕"了?
雖然在基督教信仰裡,人的出生是上帝的安排,但但這和政府提倡的計劃生育觀念似乎衝突?
台灣主流的基督教派如何看待這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