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的是
聖經內容是用來看自己
不是用來說別人
如果一個女孩被強暴懷了孕 (不是我)
你們一直在那裏說要原諒別人的債
我倒覺得
你們根本就不懂她受的痛苦
只會在那裏說什麼有的沒的
你們懂什麼啊
一點憐恤的心都沒有
只是第二次第三次插刀
我是不太懂債是什麼啦
只是我覺得被傷害的心在滴血
而你們只是一直再補刀
我看起來覺得你們很殘忍同時也相當可笑
你們自己想想吧
自己是不是很過分
※ 引述《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之銘言:
: 因本板為學術研究分類,為避免討論過程因推文而離題
: 特許文章分類使用[討論]者,可於發表文章後,針對文章底下推文進行刪除
: 但發文者後續的回文無此權力,回文不得刪除推文,請務必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