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悔改信主未必必然得救

作者: owtyyw (怪公主)   2024-03-19 00:31:44
我想說的是
聖經內容是用來看自己
不是用來說別人
如果一個女孩被強暴懷了孕 (不是我)
你們一直在那裏說要原諒別人的債
我倒覺得
你們根本就不懂她受的痛苦
只會在那裏說什麼有的沒的
你們懂什麼啊
一點憐恤的心都沒有
只是第二次第三次插刀
我是不太懂債是什麼啦
只是我覺得被傷害的心在滴血
而你們只是一直再補刀
我看起來覺得你們很殘忍同時也相當可笑
你們自己想想吧
自己是不是很過分
※ 引述《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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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3-19 05:54:00
上下文本是彼得問耶穌該饒恕幾次,那當然是你自己決定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2024-03-19 08:53:00
是的,他們對神憐憫與愛認識實在不足。還停留在拿石頭打死姦淫之人的階段當然,這也是成長必經的階段。從自義者,看見我自己就是最需蒙憐憫者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24-03-19 13:52:00
原諒別人的債的前提是建立在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的前提下也就是說一個人確實信靠主,知道主是信實的,公義的,那他自然不需要去記恨傷害他的人因為最後在主面前,一切必有審判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03-19 15:25:00
@NewCop 講得太好了 這就是聖經真理之一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24-03-20 02:04:00
我提供你一個觀點,如果受害者始終記恨加害人,那每一次想到加害人就會想到加害人的罪行,這樣是不是也是重複在給自己插刀呢?恨得越深,那是不是每次想到加害人罪行時就會越痛苦,等於刀刺的越深越痛?
作者: DEAKUNE (*ReVeluv*/~Buddy~)   2024-03-21 12:42:00
我們不應強迫被害人原諒加害人,而是靠著主耶穌賜給我們的愛心去撫平這些傷。但罪還是罪,故意殺人者必受刑,不管是地上的還是天上的。我們當遠離罪,以天父的意念為圭臬
作者: skyofpocket (口袋的天空)   2024-03-24 00:29:00
只要是號稱神創造的世界,但是被人妄稱,不都有益處;個人認為應該單純就創造特性,解放教會擅自冠給生物的淫亂惡名,解放回到天然野生像狗貓可自行決定性自由,不能隨便在根本沒有辦法限制教會亂講話之下,,胡亂單方面將自以為是期望提高到聖高峰,加給任何人,,我們都只是不小心被造,並不是神真正在擔任所有苦難;,任何擅自代表卻根本文不對題的人都是對神德性的褻瀆;相反地,基督教根本就只是許多造神運動者在承攬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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