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先講結論,結論是你的解讀完全只看到後半段沒看到前半段你只看到49章,沒看到42章42章明顯就是在耶路撒冷復國之前的事笑死,你個精神猶太人居然不知道整個以賽亞書基本上是要分兩段或三段的?42章到49章之間的經文你大概是沒看過吧,科科順便一提,你一度吹的要死說“最有基督徒該有的形象”,之後又“反耶和華”,現在又開始吹的耶證,也把這段經文當成是講耶穌耶,嘻嘻
https://reurl.cc/34zO3j嗯,畢竟對某些人來說,所謂的“義”就是在哈瑪斯屠殺世俗以色列國猶太人的第一天發文慶祝,那基督教確實很難符合這個標準下所謂的“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