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回應dan310546的意見,繼續思考這問題。
※ 引述《dan310546 (00)》之銘言:
: a大開始出現一個現象,就是和基要派一同非常刻板地認為猶太教就是律法主義。
: 最後連所還原的耶穌也被迫要被關進這個律法主義兼種族主義的框框裡。
: 實際上現在根本不會認為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有那麼律法主義,
: 連法利賽派之中都有反對律法主義的拉比們。
: 耶穌自己願意接觸外邦人,並且多次進出外邦區域。
: 他以行動表明外邦人沒有被排除在救恩之外,
: 並強調內在悔改和信心才是真實的。
分成三點回應請你好好看完且理解
一
你這樣是無視經文所描述的,當時不要說是一般猶太人了,就連那些猶太基督徒包括耶穌
的親兄弟雅各,都沒有辦法接受保羅迷惑猶太人背棄割禮等摩西律法的作法。
在使徒行傳21章,顯然當時有猶太基督徒質疑保羅迷惑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所以雅
各要求保羅去聖殿獻祭以表達他仍遵行律法。
你是不是也要說雅各律法主義了呢?
二
你說“內在悔改和信心才是真實的”
請問這個信心是對什麼的信心,是對保羅這“人的吩咐”的信心嗎?
對於猶太人而言,信心是對希伯來聖經“耶和華的教導”的信心。
你嘴巴說有信心,作出來的事卻是違背耶和華的教導,你要怎麼宣稱這是有信心?
割禮是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世世代代必須遵守的,經文如下,清楚到不行。
創世紀17章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14,23,24,25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
日,都要受割禮。
耶穌也從來沒說在那些道德律法有遵行的就可以不用受割禮了,這完全是兩回事的問題,
不能混為一談。
耶穌還強調不能以人的吩咐廢棄神的誡命,亞伯拉罕後裔必須受割禮,這在創世紀說的夠
清楚了。
保羅曲解說肉身的割禮不是真割禮,問題是在這段經文耶和華就說是“割陽皮”,沒有讓
保羅胡亂解釋的空間了。
當然希伯來聖經沒有要求外邦人行割禮,後來雅各也沒為難外邦人,但如果有外邦人願意
受割禮當猶太人,這也不是被反對的事。
問題出在於,保羅將割禮說的很不堪,說這是“被奴僕的軛挾制”,“從恩典中墜落”。
這些言論顯然會引誘就連猶太人也不行割禮。
所以在使徒行傳才會記載有猶太基督徒質疑保羅所為。
三
話說回來,請問這個外邦人基督教以及保羅就沒有律法嗎?
在哥林多前書5章保羅要求信徒將娶繼母的人趕出去,這就是律法了。
保羅只是不喜歡那些他在外邦不想遵守的某些耶和華給猶太人的律法,但他仍然有他自己
的一套律法來要求信徒。
外邦人基督教也有外邦人基督教的律法。
例如你們雖沒有割禮,但是入教有洗禮,然後還有什麼聖餐禮吃耶穌肉耶穌血。
這與割禮一樣是一種教規與律法了。
講白了就是對於你們不喜歡的希伯來聖經中的教規就說是律法主義。
而對於你們自己外邦人基督教的教規就是理所當然必須要遵行的。
你這樣是“雙重標準”了,ok?
關於耶穌有沒有要傳教給外邦人的問題,我會在另一篇文中回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