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經過清雲路口那邊看到最少7~8台摩托車毀損
該不會是有人喝醉酒沿路亂撞吧?
感覺有點可怕,有人知道詳情嗎?
作者:
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
2016-11-24 15:26:00路過,超可怕,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
作者:
pj110000 (fwfwbwnbn)
2016-11-24 15:36:00阿門阿門
作者:
shancat (PANDAS)
2016-11-24 15:56:00剛騎車路過也有看到
作者:
ktmting (三個月開始倒數)
2016-11-24 17:42:00沒事沒事,煞車當油門現在都是擦傷,沒人送醫
馬的,酒駕都垃圾,立委都廢物,快點修法酒駕視同謀殺好嗎? 拎杯如果當立委,一定立這個案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6-11-24 18:21:00樓上還不快去選
作者:
ePaper ( ̄ ﹁ ̄)
2016-11-24 18:25:00一比一百也是不夠啊
作者:
defective (defective)
2016-11-24 20:06:00支持doll大的觀點。
作者:
QQKENNY (秒速五厘米)
2016-11-24 22:41:00七點經過 往前一點長沙路那裏也有車禍@@ 今天看到四五場
中午12.30左右,中山東路跟環中東路也車禍一輛汽車撞二台機車吧,警察在跟汽車的老伯伯做酒測旁邊有幾個是機車的苦主吧
酒駕是抽象危險犯,謀殺是陰謀階段的殺人罪別說這種氣話吧,這跟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一樣不過不論刑法法理的話,酒駕唯一死刑我也贊同反正我不喝...
作者:
Yatta (三發效力射)
2016-11-25 08:25:00酒駕肇事要從重量刑才對
我也想選啊! 不過台灣的選舉1要本厚 2要出名~我都沒qq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6-11-25 11:14:00誰都知道台灣制 早就被暗示成有錢有勢的才可以選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6-11-25 12:21:00就算你選的上 也不可能改變的 政黨 黨團等因素
p大說得是~這就是台灣 大家的想法都是不可能改變什麼沒有做 就真的是不可能去改變,更何況是不做~
不如跟某個議員講 讓他被其他鄉民說怎麼不關心另外一件事
作者:
kee32 (終於畢業了)
2016-11-25 18:15:00